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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类] 较小干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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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在NK规范中有以下内容:
20.3.4 机器处所出入口
1 机器处所的所有出入口应尽可能设在有保护的部位,并应设置能从内外两侧关闭和扣紧的钢质门。干舷
甲板上露天机舱棚内的这种门应符合18.3.1 -1的要求。
2 位于Ⅰ类部位的机舱棚门槛距甲板上缘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600mm,位于Ⅱ类部位者应不小于380mm
3.在较小干舷的船中,干舷甲板或升高甲板上的露天机舱棚的门应通向与机舱棚强度相当的处所或通道,
并且有第二扇钢质风雨密门,将该处所或通道与通向机器处所的梯口相隔离。其门槛高度应至少为 230mm

我想请教一下,较小干舷的定义是什么?哪位高手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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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2-8-27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请问这规定适合什么类型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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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7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请问这规定适合什么类型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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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7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cw748981915 发表于 2012-8-27 12:09
请问这规定适合什么类型的船舶?

本章中的要求用于具有特大干舷的船舶时,可作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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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高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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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个就是ILLC对机舱棚的要求。
不必太在意这个要求,虽然你的船是NK船级的。
因为法定要求大于船级要求。
只要按照该船船旗国接受的公约进行设计即可!!!
如果船旗国已经接受了ILLC,就按照它设计了。不必环顾左右!
这是船舶设计的基本概念!请从此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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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建议你直接看公约,或者看原版规范,有些东西翻译了不能完全表达本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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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9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hugh777 发表于 2012-8-28 12:03
这个就是ILLC对机舱棚的要求。
不必太在意这个要求,虽然你的船是NK船级的。
因为法定要求大于船级要求。 ...

关键是船检卡这点。厂里造了个小船,船检认为是较小干舷的船。如果成立要加风雨密门  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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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249174573 发表于 2012-8-29 10:05
关键是船检卡这点。厂里造了个小船,船检认为是较小干舷的船。如果成立要加风雨密门  很麻烦!

你的船是NK船级的?他们应该懂我说的道理的。
不过,一般在干舷甲板和第二层露天甲板上的外门均要风雨密门的。不会因为你不是“较小干舷船”就可不用风雨密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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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4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这个较小干舷一般是指B-60,B-100这类船舶,比B型船和A型船干舷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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