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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艇的一般要求
4.4.6 救生艇推进装置
4.4.6.1 每艘救生艇应由压燃式发动机驱动。 其燃烧的闪点为 43℃或43℃以下 (闭杯试验)
的发动机, 概不得供任何救生艇使用。
4.4.6.2 发动机应设有手启动系统, 或设有使用两个独立的可再次补充动力启动系统。尚
应配备任何必要的启动辅助设施。发动机启动系统和辅启动设施应在环境温度-15℃中,
启动操作程序开始后 2min 内启动发动机,非主管机关考虑到配备救生艇的船舶所经常
从事的特殊航线, 认为另一种境温度较为适宜者外。发动机的罩壳、横座板或其他障
碍物均不得妨碍启装置。
4.4.6.3 发动机应能在救生艇离水冷启动后运转不少于 5min.
4.4.6.4 当救生艇浸水到曲轴中心线处时, 发动机应仍能运转。
4.4.6.5 螺旋桨轴系的布置应可使螺旋桨从发动机脱开。应设有救生艇进的正车和倒车装
置。
4.4.6.6 废气管的布置应防止水进入处在正常运转状态的发动机。
4.4.6.7 所有救生艇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在水中人员的安全和漂浮物损坏进系统的可能性。
4.4.6.8 当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 并且发动机驱动的所有辅助装置均运时, 救生艇在平
静水中前进速度应至少为 6kn, 当拖带 1 只载足全部乘员与具的 25 人救生艇或其相等
负载时, 救生艇在平静水中前进的速度应至少为 2kn.应配备适用于船舶营运航区预期
温度范围内的燃料, 而且应足够供满载救生艇以 6kn 的速度运转不少于 24h.
4.4.6.9 救生艇发动机、传动装置和发动机的附件, 应采取阻燃罩壳或提其他类似保护的
适当装置加以围蔽。这些装置尚应保护人员不至意外地接到发热和转运的部件, 并保
护发动机免于暴露在风雨和海浪中。应装设减发动机噪声的适宜装置以致于能够听到叫
喊声。启动电池应设有电池底部各侧面围绕形成水密围蔽的箱子。电池箱应有紧密的并
装有必要通气孔的盖。
4.4.6.10 救生艇发动机和附件的设计, 应限制电磁波的辐射, 使发动机转时不致干扰
在救生艇内使用的无线电救生设备的操作。
4.4.6.11 所有启动发动机、无线电和探照灯用的电池都应配备有再充电设备。无线电用的
电池不得用作启动发动机的动力。应装有从船舶电源供的救生艇电池再充电设施, 电
源电压不超过 50V① ,并可在救生艇登乘位置开,或采用太阳能电池充电器。
4.4.6.12 应备有启动和操作发动机的防水须知, 并张贴在发动机起动控制器附件明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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