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S 要求救助艇的存放应:
持续处于准备使用状态,不超过5 分钟即可降落;在适宜于降落并回收的位置;使该救助艇及其存放装置 均不会妨碍任何其他降落站的任何救生艇筏的操作;在其兼作救生艇时,并符合救生艇的要求。
SOLAS III/1 7 对救助艇的登乘,降落与回收装置也有明确要求:
1 救助艇的登乘与降落装置,应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船员能登上并降落救生艇;
2 如救助艇是船舶救生艇筏的一艘,其登乘装置与降落还应符合对救生艇筏的要求;
3 所有救助艇均能在船舶于平静水面上前进航速高达5 节时降落;
4 救助艇在载足全部成员及属具时在中等海况下的回收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如救助艇兼作救生艇,应能在此时间内回收载有救生艇属具及认可的,至少为6人的救生艇额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