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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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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1. ABS规范的要求是否已经将SOLAS和MARPOL等的要求全部体现了呢?其他船级社的规范是否也是类似如此呢?
每个船级社都会吸收消化公约要求,纳入到船级社规范,生效的公约是强制的,但是规范就比较灵活了。
2. ABS2010规范4-6-3 TABLE 1中为塑料管的耐火要求,为什么其中X--又表示熔点高于925度的金属材料?到底是什么意思?表格中还个写着essential services又具体指什么系统?生活用供水是否算?日常的咋用又算不算呢?
那个表格至是一些略缩语,普遍性的,不是仅针对塑料管这一块的。你不会看到位置里面有G表示燃油舱,就认为塑料管用在燃油舱吧?另外essentian service是针对船舶推进,航行安全相关的设备,例如表格中淡水冷却。生活用水不算的,一天不洗脸刷牙,有什么关系呢?
3. 找ABS现场验船师确认持证清单时,发现对船上的燃油和滑油分油机有个要求,是说如果分油机配有电加热器的话,需要PLAN FOR REVIEW,请问下这个规范出自哪里,一直没找到。另外,这个PLAN FOR REVIEW是否只是加热器的图纸送审即可,还是分油机的也要拿去送?
关于这一条,加热器取决于设计压力,温度,不光是针对分油机加热器,参见ABS 4-6-4/13.7.4条。
4. 关于破舱稳性,应该是除了本舱的管子以外,穿边舱的管子应保证离舷侧有一定要求,是否只是760mm的要求,还是说这760mm只是针对于近海供应船而言?
没注意过这种要求。管系尽量避免布置在假定破损范围以外,无法避免可以通过加遥控阀等措施作为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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