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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新造海洋供应船(OSV), 船长80m, 要求容纳船上人员总数为10人
按SOLAS III/31.1.3要求, 该船可不配备全封闭救生艇及自由降落下水的救生艇,而需配备救生筏符合下列要求:
31/1.3.1 船舶每舷配备1只或多只符合LSA规则4.2 或4.3 要求的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其总容量应能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31/1.3.2 除非本条1.3.1 要求的救生筏是存放在一个能在单层开敞甲板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否则应配备附加救生筏,使每舷可用的总容量能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150%;
31/1.3.3 如所要求的救助艇也是符合LSA规则4.6 要求的全封闭救生艇,则可计入本条1.3.1 所要求的总容量,但船舶任何一舷可用的总容量应至少是船上人员总数的150%;和
31/1.3.4 在任何一艘救生艇筏掉失或不能使用的情况下,每舷可供使用的救生艇筏,包括存放在一个能在单层开敞甲板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的救生艇筏,应能足够容纳船上的人员总数。
因设计上局限该船没配备全封闭救生艇及自由降落下水的救生艇,所配备的救助艇也不符合LSA规则4.6要求的全封闭救生艇,而救生筏是存放在一个单层开敝甲板上但不能作舷对舷转移。
问该船应怎样配备救生筏而符合SOLAS III/31.1.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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