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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1年9月16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9月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已于2012年3月1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3,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经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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