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工信部发布《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发展目标为:2015年船舶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2000亿元,出口总额超过800亿美元。
重点打造三大造船基地
到2015年,我国船舶工业产业体系更为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国际造船市场份额稳居世界前列,成为世界造船强国。
“十二五”期间,主流船型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形成50个以上满足最新国际规范要求、引领国际市场需求的知名品牌产品。具备主要高新技术船舶和深水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能力,全面突破高技术船舶的关键技术,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能力进入世界前列。基础共性技术水平显著提高,技术储备明显增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
环渤海湾、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造船基地成为世界级造船基地,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前10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进入世界造船前十强企业达到5家以上。培育5-6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工装备总承包商和一批专业化分包商。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国际市场份额超过20%。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修船企业。2015年船舶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2000亿元,出口总额超过800亿美元。
工业增加值率较“十一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5%。船舶工业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数字化造船能力明显提高。骨干企业造船效率达到15工时/修正总吨,典型船舶建造周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基本实现造船总装化、管理精细化、信息集成化和生产安全化。骨干企业平均钢材一次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0%。大中型企业资源计划(ERP)普及率达到80%,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85%,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达到70%。
船舶配套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船舶动力和甲板机械领域形成5-10家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综合集成供应商。主要船用设备制造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平均装船率达到80%以上,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品牌船用设备装船率达到30%以上。在船舶自动化和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关键系统和设备的配套率达到30%以上。
注重产业结构调整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船舶工业高速发展的五年。产业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国际地位显著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有了较大提高。2010年我国造船完工量6560万载重吨,跃居世界第一,国际市场占有率达43.6%。
不过,我国船舶工业在高速发展中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能力不强,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集中度较低,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船舶配套业发展滞后,海洋工程装备发展步伐缓慢。与世界造船强国相比,我国船舶工业整体水平和实力仍有较大差距。
“十二五”时期,船舶工业将进入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升,对船舶工业全面做强提出更紧迫的要求,产业发展既面临重要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密切跟踪研究国际船舶科技发展趋势和海事规则规范最新要求,以技术先进、成本经济、建造高效为目标,优化主流船型设计,降低船舶能效设计指数,提升船型综合技术经济性能和市场竞争力。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重点配套设备的设计能力。着眼长远发展,选择具有一定前瞻性、探索性、先导性的产品,开展前期预研和概念设计,抢占未来市场竞争的制高点。
在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三大主流船型以及有较好基础、市场需求量大的高技术船舶领域,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努力打造一批全寿命周期成本低、质量优良、综合技术经济性能一流、引领市场需求的系列化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发展节能环保的标准化、系列化内河船舶。推进渔船标准化改造,发展玻璃钢渔船。培育豪华游艇、旅游观光艇、公务艇、商务艇等品牌产品。在钻井平台、海洋工程辅助船等海洋油气开发装备领域,以及船用中高速柴油机、船用发电机、甲板机械、舱室设备等优势配套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产品。支持大型船舶企业集团投资、收购海外知名品牌。
结合我国海洋油气资源的分布,在已有石油石化装备制造和造船基地布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造船设施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培育三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和若干重点海工配套产品研发制造基地。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以总承包为牵引,在产业聚集区内汇集一批工程设计、模块制造、配套供应、安装调试等领域的专业化分包商,形成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产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