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richy 于 2011-10-14 15:37 编辑
涂装工艺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钢质船舶的工艺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工艺过程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CB/T 3513-93船舶除锈涂装质量验收技术要求 3工艺准备 3.1船用涂料的一般要求 3.1.1船用涂料应由专业涂料生产公司生产。提供给船厂的每批涂料必须密封包装,包装桶上应印有产品名称、牌号、颜色、出厂批号、储存期等。 3.1.2船用涂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涂料生产公司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3.3船体各部位涂层配套 根据船体各部位所处环境的腐蚀条件,应选用合适的涂层配套。涂层配套参见涂装说明书及明细表。 4人员 4.1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4.2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熟悉本规范要求,并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5 工艺要求 5.1分段涂装 5.1.1分段涂装必须在结构完整性交验和规定的分段预舾装工作完成以后进行。 5.1.2为便于密闭舱室磨料清理和通风换气,必要时,可在征得船东同意后,增设工艺孔。 5.1.3分段涂装结束后,应在涂层充分干燥后才能启运。 5.1.4底部分段必须在外板的涂层充分干燥以后才能运送至总段平台或坞内合拢。放置时,墩木处宜采用耐溶剂性能好的软性材料衬垫。 5.2总组涂装 5.2.1总组涂装必须在总段结构完整性交验和规定的总段预舾装工作完成以后进行。 5.2.2总组合拢焊缝在涂料施工后,必须达到油漆说明书中规定的干燥时间。 6工艺过程 6.1涂装前表面处理 6.1.1分段表面处理 6.1.1.1钢材表面处理前应除去表面的油污、水分和杂物。 6.1.1.2抛丸或喷丸可采用钢丸、钢丝段、棱角砂等磨料。
6.1.1.3抛丸或喷丸后的表面,必须清除所附着的丸粒、灰尘等杂物。
6.1.1.4未经预处理的钢材在组成部件、分段后,如果以喷丸方式进行除锈,其表面质量应与相应部位的二次除锈质量相当。 6.1.2二次表面处理 6.1.2.1结构表面缺陷处理 处理因切割焊接装配后产生的问题。对结构表面缺陷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a)锐边打磨光滑; b)粗糙焊缝打磨光顺; c) 飞溅和焊渣的去除和打磨; d)裂缝和凹坑; e)表面缺陷,如起鳞; f)手工焊缝打磨光顺; g) 钢板的切割边打磨光顺。 6.1.2.2溶剂清洗 清除钢板表面所有可见油类、油脂、污垢和其他可溶性污物。若有厚重的油脂,可先用工具除去,再用溶剂除去剩下的油脂。 6.1.2.3二次除锈 6.1.2.3.1二次除锈的主要方式为动力工具除锈。 6.1.2.3.2应尽量在天气情况良好时和室内进行二次除锈作业,除锈结束后应清除表面的油污、尘埃等异物。 6.1.2.3.3二次除锈作业时,对各部位的具体要求。 焊缝区、烧损区、型钢的反面、边缘等施工困难区域: 除去焊道两侧烧焦、起泡、变色的涂膜及周围30~50mm的范围内底层已受热损伤的涂膜, 除去焊道表面及两侧的黑皮、黄锈。 6.1.2.3.4船体各部位二次除锈等级应符合相关关要求。 级别 | 标准 | Sa3 |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该表面应具有均匀的金属光泽。 | Sa2.5 |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 St3 |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几乎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但表面处理要彻底得多,表面应具有金属底材的光泽 | St2 |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几乎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 |
6.2涂装作业 6.2.1涂装作业环境 6.2.1.1涂装工作应尽可能在天气情况良好时进行,气候潮湿或气温较低的季节应在室内进行。 6.2.1.2雨天、雪天、雾天不应进行露天涂装。 6.2.1.3一般情况下,对于环氧、焦油环氧涂料,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应进行涂装;对于环氧类涂料的涂装,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选用冬用型;对于水性涂料,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不应进行涂装;对于其它涂料的涂装,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采取措施对涂料进行预热处理。 6.2.1.4在潮湿表面上不允许进行涂装。涂装施工应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时或钢板表面温度高于露点3℃时进行。 6.2.2涂装作业准备 6.2.2.1发料与领料 6.2.2.1.1涂料应严格按照涂装说明书规定的品种、牌号、颜色和定额数量发放领取。 6.2.2.1.2稀释剂应根据相关配套的品种和比例发放领取。 6.2.2.2开桶 6.2.2.2.1涂料在开罐前确认涂料的品种、牌号、颜色符合照涂装说明书,并记录批号。 6.2.2.2.2涂料应根据实际需要量,在涂装作业即将开始时开桶,避免浪费。 6.2.2.3搅拌 涂料使用前,应使用机械搅拌使其均匀。若为双组分涂料,应先搅拌均匀, 加入固化剂后再次搅拌均匀。 6.2.2.4混合熟化 双组分涂料要按规定比例混合。 混合熟化过程: a)涂料搅拌均匀; b) 倒入一半固化剂搅匀; c)倒入剩下的固化剂搅匀; d)必要时加入稀释剂搅匀; e)按规定放置一定时间进行熟化(20分钟左右); f)过滤喷涂。 注意使用时间不要超过规定,以免胶化报废。熟化时间和混合使用时间随温度上升而缩短,需注意厂商说明。高温季节须避免在太阳暴晒下施工。 6.2.2.5稀释 通常涂料开桶就可使用,无需稀释。有以下情况可以加稀释剂: a)冬季在温度低时; b)手工或无气喷涂时; c)特意降低膜厚时; 6.2.2.6 过滤 为了除去涂料中仍残余的难分散的较大颗粒,结皮或其它异物。可按以下方法解决: a)经过过滤网倒入另一空桶; b) 喷涂时,在漆泵吸口处加滤网或过滤器; c)使用完后,用溶剂清洗; d) 喷涂特殊涂料时,如玻璃鳞片涂料,需拆去滤网。 6.2.2.7遮蔽 6.2.2.7.1分段大接缝及密性试验前的水密焊缝,不允许涂各种防锈涂料、面漆,涂装前应予以遮蔽。 6.2.2.7.2喷涂作业时,对不应涂漆的部位,应予以遮蔽。
6.2.3涂装施工 6.2.3.1涂装施工主要有刷涂、辊涂、无气喷涂等方法。下列一个或几个因素决定了施工方法的选择: a)工件的尺寸和类型; b)待涂区域的可接近程度; c)待涂区域的形状; d)(喷涂施工中的)喷涂可能会造成关键区域的损坏或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e)涂料的类型。 6.2.3.2刷涂 6.2.3.2.1刷涂施工通常用于: a)不可能进行辊涂或喷涂的区域或局部修补; b)角和边的切割处; c)为了在裂缝或腐蚀麻坑处取得良好的渗透作用; d)灵敏度高的仪器、电机、机械和仪表周围等关键区域; e)对焊接处、铆钉、螺栓、螺母、棱边、法兰、角落等的预涂。 6.2.3.2.2刷涂施工的工序 a)将漆刷的1/2浸满涂料; b)取出时,在容器内沿擦去或嗑去过量的涂料; c) 漆刷始终与待涂表面处于垂直状态,运行时的用力和速度均衡; d)漆刷运行采用平行轨迹,并重叠漆刷的1/3的宽度; e)在前道涂层上以直角呈交叉状施工后道涂层。 6.2.3.3辊涂 6.2.3.3.1辊涂施工一般用于宽大、平整的表面 6.2.3.3.2辊涂施工时,辊筒以交叉的走势在表面上滚动,将涂料均匀地涂布在表面上。 6.2.3.4无气喷涂 6.2.3.4.1无气喷涂的喷嘴根据不同涂料的性能进行选择。 6.2.3.4.2 无气喷涂施工要领 喷涂施工要注意以下要领: a)开始施工涂料前,施工者应检查喷枪,并调节喷枪以产生最佳扇面; b)手持喷枪使喷束始终垂直于表面并与受涂表面保持25至30厘米的均匀距离,避免手腕转动而成为弧形移动; c)扳机应恰在待涂表面的边与喷嘴成一直线前扣动。扳机应完全扣下并匀速移动喷枪直至到达物体的另一边,然后放松扳机,关掉流体,但喷枪继续移动一段距离直至恢复至返回道,并到达喷涂物体的边时,再次完全扣下扳机并继续移动经过物体; d) 喷涂时要在移枪中开动扳机,同样要在移动中关闭扳机; e)每一喷道应在前一喷道上重叠50%,漆膜均匀覆盖; f) 喷涂拐角处,喷枪要对准角中心线,确保两侧都能得到均匀的膜厚。 6.2.3.5 预涂 以下区域,在全面涂装以前(或以后)必须刷涂(或辊涂)1~2道,待其稍干,方可全面涂装。 a)拉毛区域和手工焊的区域; b)加强筋、面板、衬板和圆盘的边缘; c)过水孔、管子支架和人孔等; d)缺陷处和损伤处; e)难以到达的区域。 6.2.3.6复涂 每道涂层复涂,应严格遵照油漆公司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中涂装间隔时间要求。在少于最小复涂间隔时间时,不得作下一道涂装。超过最大复涂间隔时间,涂层表面必须拉毛处理,才可进行下一道涂装。 6.2.3.7涂层交迭 两种不同类型的涂料发生交迭时,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迭接。 6.2.3.8涂层修补 6.2.3.8.1膜厚未达到规定要求或原涂层受损伤的区域都应进行涂层修补。 6.2.3.8.2涂层修补时,所用涂料的品种、层次、每层膜厚都应与周围涂层一致,按原涂装顺序涂装。 6.2.3.8.3修补区域与周围区域涂层的交界迭加应注意平滑。 7检验
7.1涂层质量 7.1.1涂层系统要求 船舶各部位的涂层系统及每道涂层的涂料品种、牌号、颜色、度数和膜厚应符合涂装说明书及明细表的规定。 7.1.2涂层外观要求 7.1.2.1船舶各部位的涂层外观质量应符合要求。 7.1.2.2涂层表面质量存在缺陷时,应根据缺陷的种类、范围大小和严重程度,进行修整或返工。 7.1.3涂层膜厚要求 7.1.3.1膜厚要求 涂层规定膜厚应符合涂装说明书及明细表的要求。 7.2检验的范围、项目和程序 7.2.1检验的范围 检验的范围一般包括下述内容: a)钢材表面预处理; b)涂装前二次除锈与表面清理; c)涂层外观; d) 涂层膜厚。 7.2.32检验的程序 除锈与涂装质量检查与验收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a)施工队自检; b)公司内部检查; c)提交船检、油漆服务商、船东验收,并签署验收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