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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远造船受让方很神秘 | 出处:国际船舶网 |
日前,大连中远造船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大连中远”)34%股权在天津产交所挂牌。值得注意的是,从转让方开出的受让方资格条件来看,门槛较高,似乎早已内定。
依据挂牌公告显示,直属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旗下的中远造船工业公司,拟以11.65亿元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大连中远34%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远造船仍持大连中远36%股权。在大连中远的股权结构中,中远造船持股比例为70%,南通中远川崎船舶持股比例为30%。据了解,南通中远川崎船舶为中远造船及日方股东日本川崎造船株式会各出资50%建设的合资公司。南通中远川崎船舶表示,将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资料显示,大连中远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26.2亿元,主营范围包括船舶的设计、制造、修理、销售;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点等。数据显示,大连中远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6.6亿元,净利润亏损约7837万元。
挂牌公告对受让方提出一系列条件。首先,意向受让方应为有效存续50年以上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且现为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其次,其应具备LNG船的建造技术:对于LNG船型式,必须拥有Moss方式以及Membrane方式两种技术的使用权;并提供取得上述技术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从过去5年之间到现在为止,必须连续性地拥有对Moss方式LNG船的建造实绩;书面承诺,能够提供Moss方式的LNG船的设计图纸,以及实施建造相关的技术支援。其三,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具有对一般商船的新船型开发以及基本设计技术,同时能够进行技术指导。此外,截至上一会计年度,意向受让方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净利润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由此可见,本次转让方中远造船对受让方开出的条件可谓是十分苛刻,貌似在为某家上市公司度身定做,而外界也是对接盘方的真正身份颇多猜测。公告显示,本项目的挂牌日期是从9月2日至30日,届时便可以揭开受让方的神秘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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