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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驾驶室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安装要求
1)新增Reg.V/19-2.2.3条,要求从事国际航行船舶按下列要求安装BNWAS:
① 在2011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15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和不论尺度大小的客船;
② 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不论尺度大小的客船,不迟于2012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③ 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3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不迟于2012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④ 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3000总吨的货船,不迟于2013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⑤ 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15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500总吨的货船,不迟于2014 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该条还要求船舶在海上航行途中的任何时候,驾驶室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均应保持运行。关于“第一次检验”的具体含义,参见MSC.1/Circ.1290通函的统一解释。
2)新增Reg.V/19-2.2.4条,要求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安装的BNWAS,主管机关可自行决定此后让其免于完全符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标准。
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ridge Navigational Watch Alarm Systems,简称:BNWAS)主要在事故、伤病或保安侵害(如海盗或劫持)而导致值班驾驶员失去工作能力时发出警报。
附加里有份资料大家可以参考。有需要的可以联系小弟。njauzhen@163.com
BW-800 BNWAS Brochure 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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