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0日,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建造的31.6万吨超大型油船(VLCC)被命名为“长江之星”,并正式交付。中船集团公司总经理谭作钧、中外运长航集团公司董事长赵沪湘出席命名及交船签字仪式,对双方的友好合作成果表示祝贺,并表示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国内造船界与航运界的战略协作,携手共创中国造船业和航运业的繁荣。
中船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总经理吴迪,中国长航南京油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万锦,党委书记丁文锦,以及上海长江轮船公司、英国劳氏船级社等方面的嘉宾参加了命名交船仪式。
赵沪湘在讲话中指出,中船集团公司是我国造船行业的中坚力量,具有强大的技术优势和实力。以综合物流和航运为主营业务的中外运长航集团公司,十分重视与中船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合作。尽管国际经济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但只要中国航运业和造船业继续加强合作,创新和拓展合作领域,就一定能实现双赢。
谭作钧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双方的良好合作,认为“长江之星”号的命名交付不仅是双方成功合作的又一结晶,而且是中外运长航集团公司支持中国造船业发展的生动体现。他说,2005年,双方在上海正式签订了4艘VLCC建造合同,随后又续签了4艘VLCC建造合同,中外运长航集团公司已经成为中船集团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他希望双方今后能够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携手共谋新发展。
据了解,“长江之星”号总长330米,型宽60米,型深30米,载重31.6万吨。该型船具有先进的技术性能和良好的经济性,采用了永久检查通道、燃油舱双壳保护、泵舱双层底、低硫燃油舱设置等新的技术标准,是世界上第一款全面满足共同结构规范(CSR)的吨位最大的绿色环保型VLCC。此前,外高桥造船公司已向中外运长航集团公司所属的长航南京油运公司交付了“长江之珠”号、“长江之春”号、“长江之韵”号、“长江之源”号4艘VLCC。这些船均已相继投入运营,促使长航南京油运公司VLCC船队不断发展壮大,为“国油国运”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 | 来源:中国船舶报 |
|
-
中船集团公司总经理谭作钧、中外运长航集团公司董事长赵沪湘在仪式上表示,要继续巩固和加强战略协作,共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