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1年修改通报(报批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根据欧盟审核的意见,新增了有关审核机关对CCS工作进行审核时提供方便的要求,同时修订了相关的信息提供与保密方面的要求;
2.为满足入级服务的需求增加了混凝土搅拌船船型附加标志,根据作业要求增加了限制作业吃水的附加标志;同时为保证船上产品的安全,对某些特定的产品,如火星熄灭器、燃油供油单元等增加持证的要求;
3.根据IMO MSC.282(86)决议的规定,禁止船上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
4.根据1年中IACS所颁布的新技术要求做出的修订:纳入了UI SC35对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供电电源的统一解释以及UI SC 94操舵装置检测报警的相关要求;根据UR S14修订了关于舱室密性试验的要求;根据IACS有关检验的新统一要求,修订了检验的相关内容;纳入了IACS于2010年发布的对CSR散货船和油船共同规范的修改通报的全部内容;
5.按2010年颁布的新修订的芬兰-瑞典冰级规则对涉及结构、螺旋桨和轴系等冰区加强的要求做了修订;
6.纳入了经过1年多对大型集装箱船船体结构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同时也在对柴油机曲轴疲劳强度校核和曲轴直径校核两种方法的分析研究基础上,修订了各自的应用范围;补充说明了螺旋桨油压无键安装推入量计算要求;
7.依据各方面使用经验和用户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主要涉及结构总纵强度、近海供应船等内容;修改了锅炉压力表安装要求,补充了深水锚机工作负载和航行试验的要求;对乙炔管路材料要求做了修订;针对目前在甲板上专业长距离跨洋运输桥吊等重型成套大件和项目设备的方式应用增多,补充该类船舶航行及装卸过程中的舾装设备配备、强度及稳性等特殊要求;
8.此外还对某些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文字错误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附件为该修改通报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CCS正式出版物为准。 |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1年修改通报(报批稿) | | 来源:中国船级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