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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釜山号上月撞海湾大桥,造成漏油58000加仑污染旧金山湾海域,11月30日,联邦政府为确保善后费用有人负担,遂将货轮领航员、船东、保险公司一状通通告进法院,并不排除未来有扣押中远釜山号的可能。同时货轮领航员柯塔的领航执照也暂时遭到吊扣。
联邦司法部在30日上午向位于旧金山的联邦地区法庭递出诉状,控告中远釜山号两个总部均设在香港的船东-皇石公司(Regal Stone Co. Ltd.)、舰队管理公司(Fleet Management Ltd.),以及该船投保的船主保险担保公司(Shipowners Insurance and Guaranty Co. Ltd.,简称SIGCO)和事发当时掌舵的领航员柯塔(John Cota)。
联邦政府的诉状引用国家海洋保护法案、1990年诞生的油污法案以及公园系统资源保护法,认为中远釜山号11月7日撞桥造成漏油污染海洋已经触犯了法律中的相关条例。诉状中强调联邦当局在处理油污所花去的经费,应该依照诉讼过程中所确认的总数,要求被告团体负责偿还。
诉状中也控诉被告团体“过失、疏忽与违反联邦安全与营运法规。”当局指出,漏油已经污染Farrallones湾国家海洋保护区、Monterey湾国家海洋保护区、金门国家游憩区、Point Reyes国家海岸以及其它受联邦保护的海域。
位于百慕达的保险公司SIGCO是特别为因应1990年诞生的油污法案所设立,因此当局的诉状中表示,该公司的应负责任会由法律来决定,而皇石与舰队管理两公司的责任则没有限度。
根据一位匿名的联邦司法部官员指出,虽然皇石公司目前已经在付油污清理费用,但是该船所投的保险可能最高只会分担3900万元,届时清理费用总数很可能会超过该数目,联邦政府兴讼的用意就在于要驱使船东方面取得更多保险保障,以确定未来付得起所有善后费用,而非留一笔烂帐给政府。
目前中远釜山号仍停泊在旧金山湾中进行维修,当局表示为确保船东方面负担善后费用,未来不排除会扣押中远釜山号,不过联邦司法部在诉状中也强调,现阶段不考虑采取此一办法,将先寻求船东方面以送出“担保信函”保证自己会负责。对于当局提出的诉讼,船东方面法律代表未有正面响应。
事发当时的领航员柯塔除了被联邦当局控告,还被领航员委员会根据州法令暂时吊扣了他的领航执照,该委员会未来6天也会讨论是否要对柯塔提出“领航员疏忽”的指控,如果指控成立柯塔将面临被处罚或撤销执照的命运。
柯塔则表示,目前由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海岸防卫队与其它机关共同参与的事件调查只进行了一小部份,而且调查单位也尚未与船上的中国籍船长、船员对话。柯塔的代表律师John Mesdows也向领航员委员会表示,中远釜山号的雷达故障,船长向柯塔传达了错误的航行讯息让柯塔不知船只已驶入会撞桥的航线,“委员会急着做出评断,这些决定(吊扣执照)都是不成熟的,也对柯塔显现出严重的成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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