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加强效能监察规范性操作的同时,狠抓创新这个着力点,围绕强化选题立项管理,抓住重点;突破管理瓶颈,规范程序;注重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使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强化立项管理,确保抓住重点。一是在效能监察立项调研过程中,注重“四个结合”,抓深抓实调研工作。即效能监察立项与贯彻落实国资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中船重工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积极落实职代会精神、大船重工领导指令项目相结合,与相关主管领导交流相结合,与基层单位立项调研相结合,不断拓展、延伸效能监察的深度、广度。二是落实选题立项分析讨论、征求主管领导审核建议、总经理审批三个程序,完善审核流程。三是明确效能监察“八项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着力突破瓶颈,规范各项程序。一是在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监察部针对项目特点,与基层单位共同策划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二是完善效能监察评审办法,成立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审小组。三是加强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建立质量体系,推进质量管理。为了规范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促进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企业效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大船重工根据效能监察工作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大船集团效能监察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纠正和预防工作过程中的不符合项并加以持续改进,以满足效能监察工作对象的要求。效能监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作业表单,质量方针是“全面提升效能监察工作水平,精心设计,精细管理,精工建造,精诚服务,精益求精”,质量目标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理念,打造精品;针对难点,立项攻关;强化监督,完善管理”,下一步,大船重工将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广应用效能监察质量体系。 注重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效能监察涉及企业生产管理诸多方面,只有组织得力、认识统一、工作到位,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推行项目管理。立项前,由项目负责人牵头汇报是否开展立项,立项监察目标、重点有哪些、不同意立项的理由等。正式立项后,公司在内网公布效能监察项目名称及责任分工,以便基层单位及时与监察部加强交流,做好沟通,也为相关职能单位关注项目提供了便利。在组织实施阶段,监察部每月定期听取负责人汇报,集思广益,举一反三,使项目管理更加科学有效。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发挥整体效应。在选题立项阶段,针对多个部门参与的效能监察难点项目,及时召开协调会,掌握各自工作现状、主要问题、明确主要监察点及监察目标、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汇总后形成完整实施方案,保证效能监察实施过程的周密性,形成闭环。在组织实施阶段,与一些职能单位共同对效能监察过程检查,共同促进。三是在结项评审阶段,做好与职能单位的协调,保证效能监察成果的真实性。三是创新沟通交流模式,彰显培训效果。以往在效能监察交流方面,采取几个单位典型发言,领导总结发言等形式。2009年,监察部创新了交流形式,根据效能监察立项单位的特点分片划分进行培训,对效能监察工作思路、应改进措施、成果的评价等内容进行广泛交流,拓宽了效能监察工作思路,延伸了广度和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