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6-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摘抄CCS:厨房使用燃油炉灶的要求
4.2.8.l 燃油柜应位于厨房之外,且应装有合适的注入和透气装置。
4.2.8.2 当厨房万一发生火灾时,炉灶燃烧器的燃油供给应能从厨房外易于接近的地点予以控制。
4.2.8.3 厨房使用燃油时,其结构和布置应满足:
(1) 除厨房炉灶和热水器外,不得使用明火引燃燃油。厨房应设有足够的通风设备,以排除烟雾。
燃油炉灶的结构和布置应合理。所有从容器往炉灶和热水器输送燃油的管和管件,应以钢或其他认可
的材料制造,并应设有自动关闭的安全装置,当炉灶火焰熄灭时能自行关闭。
(2) 不得用明火取暖。厨房炉灶和其他类似器具应牢固固定,其下面和周围以及上部,应设有足
够的防火保护和隔热层。燃烧残渣堵塞的可能性应降至最低程度,并备有清理工具。上烟道中限制排
风的挡风闸在关闭位置时,仍应留有适当的通流面积。设于炉灶处所的通风筒应有足够的横截面积,
以提供保证炉灶充分燃烧所需的空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