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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删帖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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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一直觉得删帖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帖子能删除,但是历史不能删除,所以希望斑竹能留着相关帖子让大家继续讨论,直到回到理性为止。

[ 本帖最后由 supercarrier 于 2008-11-16 23: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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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08-11-16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哪个贴子被删了?应该是都被合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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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管理员你又扯了,删就删了,什么合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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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理解万岁,大家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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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一般情况下我也不赞同删帖,但是:某个院校和某个个人之间的口水官司虽然也可以拿到论坛上来聊聊,可也还是有个限度为好,合并一下并没有什么不对,毕竟民事调解不是论坛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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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是合并了.
龙船以技术交流为宗旨,大家还是多花点精力学学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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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原帖由 muscular 于 2008-11-17 08:20 发表
管理员你又扯了,删就删了,什么合并啊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比管理员都厉害,我们的确是合并了,梳理一下,不会影响大家讨论!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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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原帖由 水平 于 2008-11-17 09:09 发表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比管理员都厉害,我们的确是合并了,梳理一下,不会影响大家讨论!谢谢您的关注!


你说的合并指的是和老船工争论的帖子吧,你没有删过别的帖子/?我的帖子被删了,当然清楚,自己的东西难道不比外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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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号召大家人肉别人,这个帖子删的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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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原帖由 水平 于 2008-11-17 11:33 发表
号召大家人肉别人,这个帖子删的没有问题!

你搞搞清楚:
1)对于我那个帖子被删除,我没有提出疑义和抗议。我发的时候就知道会被删。
2)这里楼主说的删帖不一定指的那个吵架帖,管理员说合并了(那是不是指没有过删帖行为),我说删了就删了,是想表达的是你要删了就说删了,没什么 大
    不了。 怎么还弄个合并,难道你就没有过删帖行为。
3)你弄了个“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来嘲弄我,我肯定要举个例子来反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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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毛头小伙,脾气不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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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版主一般都不会轻易删帖,删帖也是有标注的,但如果过了界,删帖没商量!你是站在你的立场和感情来看待帖子,而我们要站在全体会员的角度来审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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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版规规定了哪些帖子可以删除就删吧,至少在版规没有改之前,有些帖子还是应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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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致楼上的几位,帖子被删除确实有一种泄气了的感觉
但是你们想过没有你们所说的话对别人造成了什么影响,对论坛造成了什么影响?
我们欢迎尺度内不同的声音
但是绝不代表论坛是某些人肆意妄为的平台
我们承认版主的工作有疏漏
但是总体的情况还是好的
也许你们根本不知道一个版主是怎样挑选出来的
以为都是随随便便就当上的
我跟你解释一下黑白这么做的目的
1.这个话题已经讨论了很多天,相关帖子很多,为了方便会员查阅也为了便于论坛管理,所以他合并.而且写明了不要再另开新贴
2.帖子被删,无非是那么几个原因,这个道理就跟牛奶加了三聚氰胺不用写进食品卫生法一样简单.还需要理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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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连云港
两个凡是:
一、凡是一切不利于龙船发展的帖子就是应该予以删除!
二、凡是一切不利于造船进步的行为就是应该进行制止!

[ 本帖最后由 cx2922 于 2008-11-25 16: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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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对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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