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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吊耳的焊接程序 ,保证吊耳的焊接质量,确保吊运工作的安全进行 ,车间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吊耳焊接及检验程序规定如下:
1、
本规定所指吊耳包括用于钢板吊运的吊耳、手拉葫芦吊耳、卷扬机使用的各种吊耳及临时使用的吊耳。
2、
吊耳的检查分两步:
(1)、焊接人员的自检并签字标注检验时间
(2)、作业长或起重工检查并签字标注检验时间
3、
车间内场吊耳的检查由施焊人和作业长检查签字,如无作业长可由起重工进行检查签字。
4、
船上的吊耳检查由施焊人和作业长检查签字,5吨以下的吊耳可以由施工队负责人检查签字。
5、
5吨以下的吊耳检查由施焊人和现场监护人检查签字。
6、
没有检查标志和施焊人、检验人没有签字的吊耳禁止使用。
7、
吊耳的焊接必须由持证的专业电焊工进行,所有的吊耳必须使用新板并满焊,焊后必须敲掉药皮检查焊接质量,禁止使用二氧施焊。
8、
吊耳的具体焊接要求见工艺的《吊运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规定。
9、
卷扬机使用的吊耳见《卷扬机作业指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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