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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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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安徽蚌埠
考试介绍
注册验船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验船师资格证书》(以下均简称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船舶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部与交通部、农业部成立注册验船师资格(船舶和海上设施类、渔业船舶类)考试办公室,分别设在交通部和农业部,负责相应类别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有关各类别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分别委托交通部中国海事服务中心(船员考试中心)和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分别会同交通部直属的具有船舶检验管理职能的海事局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或管辖)区域内的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交通部、农业部分别成立相应类别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编写本类别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提出本类别考试合格标准的建议。
注册验船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设船舶和海上设施、渔业船舶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4个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级别的考试。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并具备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相应类别注册验船师资格的考试。
(一)A级
1.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船舶和海上设施、集装箱或渔业船舶检验,相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审查,船舶设计,船舶修造,船用产品生产、检测,海事管理,渔政渔港船检管理,船舶驾驶,轮机管理,电气管理,消防检测,无损探测,测厚;下同)满3年。
2.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二)B级
1.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三)C级
1.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四)D级
1.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其他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申请参加A级、B级、C级或D级考试的人员,其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相关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检验经历的证明。台湾地区专业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制定。
外籍专业人员申请参加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申请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注意:2006年12月31日前,在经批准设立的船舶检验机构工作,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应级别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一)、(二)、(三)或(四)中一项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本类别该级别《船舶检验专业实务》和《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2个科目,只参加本类别相应级别《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和《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A级、B级、C级或D级
取得交通部颁发的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人员适任证书》后,或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师资格证书》后,从事本级别船舶检验工作(船舶和海上设施、集装箱或渔业船舶检验,相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审查,下同)满4年。
(二)A级
1.在海事管理机构或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10年。
2.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8年。
3.被外国驻华船舶检验机构聘为该机构验船师后,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5年。
(三)B级
1.在海事管理机构或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8年。
2.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交通部或农业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证书,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6年。
(四)C级
1.在海事管理机构或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6年。
2.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交通部或农业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4年。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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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申请人凭准考证及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日期定为每年第三季度。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人事部和交通部、农业部批准。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各类别考试均分4个半天进行。《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和《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考试科目
资格各类别、各级别考试均设《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4个科目。在A级《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的试卷中,有用英文作答的内容。
教材教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实施手册》,本书编委会,2004年5月
2.《最新渔业船舶检验项目程序法规及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程嘉铭,2005.11
3.《船舶和海上设施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制度与准入条件实用手册》,交通电子音像出版社,陈可越
4.《注册验船师常用技术标准与验收规范速查手册》,交通电子音像出版社,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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