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098|回复: 6
收起左侧

新劳动合同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20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新闻,说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未满合同期提出辞职的就不需要在交纳违约金了,弄不明白是从1月1日以后起签的合同,还是以前签的都可以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07-8-2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这确实是个问题,应该说清楚的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来宾

有了总比没有好!!

有了总比没有好 看到希望了!!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很多企业单位不照样乱来。。。。上面说要加工资加了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0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同样的问题  请哪位懂人事的大侠指点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0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小妹

我也很想弄明白啊,我也即将面临着这个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5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是啊,高额的违约金让人望而却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从2008年1月1日起,不管以前签的还是以后签的都实行新规定,都不要陪违约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11-14 12:52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