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mutou 于 2009-12-13 19:01 编辑
杨元元
上海海事大学2009级法学系研究生
单亲与母亲一起生活
弟弟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在读博士
●1979年11月出生于湖北宜昌市
●2002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经济学专业
●2002年8月-2004年8月在武汉现代英语培训中心担任英语讲师
●2004年9月-2005年9月在武汉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担任客户代表
●2005年9月-2009年9月无就业记录
●2009年9月考取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9年11月26日早上杨元元在宿舍24#506的卫生间用两条系在一起的毛巾将身体悬挂在卫生间水龙头上,结束了自己的30岁的生命
2009年11月26日早上,上海海事大学2009级法学系研究生杨元元被发现在宿舍卫生间内用毛巾上吊自杀。
半个月后,杨元元的死亡因一篇帖子引发了网络的热议。帖子直指,校方刻意隐瞒了杨元元死亡真相,而其之死在于校方的“强行撵人”。
根据帖子的说法,被学校撵走的对象是杨元元的母亲,因为家境贫困,母亲曾在杨元元入学后约两个月的时间内,借助在该校的学生宿舍。
昨日,校方对此回应称,帖子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校方的证据包括了杨元元母亲在事发后所作的笔录,以及“一系列符合情理的事实和真相”。
校方称,家属目前提出了35万元的死亡赔偿金请求。
发帖人:
母亲被撵使她精神崩溃
根据网帖的描述,今年11月26日早上,上海海事大学09级法学系研究生杨元元在学校某研究生宿舍的卫生间用两条系在一起的毛巾将身体悬挂在卫生间水龙头上,半蹲着以一种极为痛苦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该帖称,杨元元6岁丧父,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漂泊度日。本科毕业偿还债务和贷款后,她考取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的海商法公费研究生,就带着母亲一起来校,想一边读书一边继续照顾母亲。因家境贫困且学校地理位置偏僻租房不易,元元和母亲暂时挤在宿舍的小床上将就度日。
该帖这样描述“学校撵人引发自杀”一事:“期间,元元多次向学校申请,说明情况,请求学校能够体谅其特殊情况,能让母亲暂住。但学校领导态度冷漠,先是说‘没钱不应该来读书’,然后又给了一个永远没有兑现的‘一定会安排解决’的口头承诺。元元无奈之下只能四处找房。在觅租还无着落时,学校突然强行撵人,明言禁止其母亲再进宿舍楼,连普通正常的探访都要受到‘乡下人’的辱骂和‘不发毕业证’的威胁,被逼无奈的母亲瞒着女儿坐在瑟瑟冷风中的学校礼堂前过夜!在找房没有着落时,校方相关人员不断给元元施压,致其5天5夜没有合眼,元元的精神彻底崩溃绝望,发生了11月26日早上在卫生间自缢的人间悲剧。”
杨元元弟弟昨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上的帖子是杨元元表妹的朋友所发。事发后,家属与学校就如何处理相关人员问题分歧很大。杨元元表妹的朋友听说后,根据表妹的述说,将杨元元的事情发帖到网上。
此后,杨元元弟弟的很多同学知晓后也帮忙跟帖和顶帖。
家属:
质疑学校延误抢救时间
杨元元的弟弟表示,26日早晨7时20分左右,母亲觉得杨元元可能出事,到7点30分左右苦苦哀求说明情况请求宿管人员上楼查,被宿管人员断然拒绝,恶语撵走。
在8点40分左右,再次电话联系杨元元的同学请求她们帮忙借钥匙查情况,而宿管人员查房间后居然人间蒸发。其间,一个同学给杨元元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只说了一句话:“阿姨你快来!”另一个男宿管在楼下等杨母赶来才拿钥匙上楼,而等到他们再次开门救人时,已经是9点左右。
家属们认为,致杨元元的抢救时间从7点20分一直延迟到9点,学校在宿舍管理的应急上存有漏洞,而且这直接导致了杨元元的不幸。
校方:
不存在“突然撵走”老人
针对杨元元家属和网友的质疑,学校方面表示,帖子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校方证实,9月12日入学报到以来,杨母与杨元元同住一间寝室,睡同一张床。据了解,研究生的寝室为两人一间房,并包括一个独立的卫生间。
校方表示,因为感觉到生活不便,原先和杨元元一间寝室的同学随后向学校学生处提出,要求更换宿舍,而该要求得到了学校的同意。
期间,学校在发现杨母借住学生宿舍后,因为相关的住宿规定,相关老师曾多次约杨元元母女谈话,要求其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建议杨母到校外租房居住。
“后杨元元提交了一份申请至学校有关部门,意在要求学校帮其母亲在学生公寓内安排住宿和找一份校内工作。负责老师再次约杨元元母女谈话,进一步了解了她的情况,针对她的申请学校答应协助其寻找住房,为她提供相应租房信息。”学校学生处的刘处长称。
后杨母搬入附近的海事小区居住,而房主则是海事大学的一名体育老师。校方表示,在沟通后,母女俩于11月20日左右向校内一名体育老师租用了一户单元,租金为每月450元。
双方说法
学校|曾安排杨元元勤工俭学补贴房租
“学校领导绝对没有态度冷漠”
对于杨元元事件,学校方面的态度是“痛惜”,并认为杨元元的死亡对于其家庭、学校、还有国家都是一种“损失”。
学校强调,帖子中描述“学校强行赶人,明言禁止其母亲再进宿舍楼,连普通正常的探访都要受到“乡下人”的辱骂和“不发毕业证的威胁”,这样的情况并不存在。
另外,从开学到杨母搬出学校,时间近70天,说明学校已经给予充裕的时间进行搬迁,这与“校方突然强行撵人”的描述不符。
学校表示,从11月开始,学校积极安排了杨元元勤工俭学,以此补贴房租,并非“学校领导态度冷漠”,学校也从未表示“没钱不应该读书”的言论。同时,学校曾积极考虑为杨母寻找工作,而寻找在事发前还在进行。
校方强调,上海海事大学成立以来,该校未发生一例学生因贫困而退学的案例。
此外,在网络的发帖中,有发帖者质疑“事发后,校方有封锁消息”之嫌。对此,海事大学表示,学校只是不希望因此而引起恐慌。
家属|不会把责任完全归咎学校
但决不同意学校“完全没有责任”
从11月26日事发后,杨元元的弟弟、表妹、外婆、舅舅、姑姑、弟弟的女朋友等6名亲属从外地赶到上海。
昨日,杨元元的母亲、舅舅仍居住在学校招待所处理善后事宜。学校方面表示,上述亲属的食宿目前由学校方面负责。
校方称,目前,杨元元的家属向校方提出要35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按照校方的说法,这笔35万元的死亡赔偿金中,5万元是用来处理后事的,另外的30万元用来给杨母购置住房。
昨晚,杨元元的弟弟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家属认为杨元元的死亡,他们不会把责任完全归咎于学校,但是他们也决不同意学校“完全没有责任”的说法。他们认为,杨元元的自杀首先是自己想不开,但是学校宿管人员对杨元元及其母亲的恶劣态度多少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他们希望,学校首先要承认这个事实发生过程中,学校是负有一定责任的,必须要处理相关责任人,要给杨元元组织一个遗体告别会,并让相关责任人给家属道歉。
杨元元其人:很要强又有点孤僻,有困难从来不和同学说
她出生在1979年11月,6岁丧父,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
弟弟:她非常疼爱家人
杨元元有个弟弟,目前是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在读博士,弟弟杨平平(化名)昨天告诉早报记者,元元非常疼爱家人,元元6岁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当时弟弟尚不满4岁,当时在宜昌一个偏僻的军工厂工作的母亲要上班,每天中午姐弟俩吃的基本是辣酱就馒头,有菜吃的时候,杨元元都是尽量让弟弟多吃一些。
弟弟说,杨元元从2005年9月到2009年9月这4年的时间,换过多份工作,干过杂志社,也做过小买卖,要养活自己和母亲,然后攒钱。直到2007年,杨元元把拖欠的武汉大学的3970元学费还上,拿到了本科学士学位证和毕业证。这段时间,杨元元的弟弟一则直住在学校的宿舍内,努力攒钱,归还自己的助学贷款。
母亲:她曾流露轻生念头
事发后,警方进行了现场勘验和笔录。校方表示,根据临港派出所的笔录显示,杨元元的母亲曾向警方表示,“杨元元在11月25日白天跟我说过她活着没有什么意思,奋斗多年想改变人生,但还是这样。她还说,在武汉代课时她的一个15岁学生自杀的事情,以及其他地方大学生自杀的事情。”
在昨日采访中,杨母也证实了女儿之前曾流露了“轻生”的念头。
同学:她有困难却从不说
同学们反映说,杨元元为人大方,在学校一直是学生干部,大学还入了党,同学有什么矛盾,她还帮着调解。
杨元元很要强,家里有困难,却从来不跟同学、朋友说。
学生处刘处长说,她不太与同学来往,但与母亲形影不离。一起吃饭,进出食堂,也一起散步在校园,直至一起就寝。
在母亲搬离学校居住后,杨元元也仍前往母亲的出租房居住。
住在同一楼层寝室的同学说,对她和她的母亲不太了解。这其中,有沟通不多,也有同学们和相对较为年长的杨元元在年龄上形成的差距。但基于不太深入了解的原因,杨元元看上去有点孤僻。
网友观点:
网友A:确有其事,法学院研一女生,武汉大学经管系本科毕业,毕业后当了几年小学教师,供养其弟弟考上北大博士,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据说是前几年给其父看病用完,今年刚考上SMU的法学院研究生,但是年纪已经30岁了,据说因为年纪比较大和同学之间有差距,再加上学习能力毕竟和年轻人不能比,心理一直不大好,而且她母亲还陪读,和她住一个寝室,一张床。
事发前一天她母亲有事外出,惨剧就。。。在卫生间上吊(研究生寝室有独立的),早上她母亲回去敲门没反应,叫来同学,进去,当场崩溃,但是人那时候还有生命体征,送去医院的路上不行的。现在和她同一幢楼的女生都受到蛮大刺激的,要进行心理辅导了。蛮作孽额
网友B:学校虽然势利,但从法律上说,它也确实没有义务为学生家长解决住宿,解决了是他行善,不解决也不能拿它如何,你不能期望你所遇到的全是好学校好领导
一个人求学也好,工作也罢,还是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他们JD的过于上进脱离了自身的实际,明明到了该挣钱养家的年纪,偏偏要继续脱产读书,上海本来就居不易,你来之前就应改想到这些问题,母亲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有工资和医保,在当地租房更为现实,不切实际期望在上海住下(以她们的经济条件,应该美可能在上海租房),又把住下的希望寄托在学校领导的个人道德水平上,可想而知,这打击来得多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