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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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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2024》:
1.3.4.11 为防止液体/气体/蒸气流动而产生的静电放电危害,凡用作易燃液体和能挥发
出可燃气体和/或产生易燃粉尘固体的货舱(柜)、处理装置和管系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上述货舱(柜)、处理装置和管系与船体间的电阻应不超过1 MΩ。
(2) 直接或通过支承件焊接或用螺栓固定安装在船体上的货舱(柜)、处理装置和管系不
需要接地搭接片即可满足1.3.4.11(1)的要求。
(3) 与船体非固定连接的货舱(柜)、处理装置和管系,应加专门的接地搭接片,例如:
①独立液货舱;
②与船体电气隔离的货舱(柜)、管系;
③作为可拆短管的管路连接件;
④采用不导电材料(例如聚四氟乙烯)垫片或密封件的膜片阀。
(4) 接地搭接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清晰可见以便于清楚的发现任何缺陷;
②设计和安装地点应使其免受机械损伤,同时应不受锈蚀物或油漆等高电阻率介质
的影响;
③易于安装和更换。
(5) 接地搭接片应用铜或导电良好的耐腐蚀材料制成,其截面积应不小于10m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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