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拖轮携带挖泥船撞大桥,
这个还是经纪委托的案子,但是干起来确实最窝火和费劲的。 前面提到了,因为有经纪在中间的斡旋,被保险人的相关报价一般都是被承认的(别太出格儿的)。保险理赔那边一般也不太为难,但是这次的案子,保险理赔遇到个不好说话的。所以开始夹在中间的我非常难受。 这起事故其实也比较复杂,后来听被保险人讲过缘由:说是当地海事局要求停在海河上的废弃船舶(一般都是工程船)需要清理出去,以便这边的海上施工。任务交给了本地的港口轮驳公司的拖轮船队,而在拖航过程中经历正在修建的大桥时,因风向太大还是指挥不利(拖轮方肯定说是风力等不可控原因)导致了被拖的一艘采砂船剐蹭,导致船体和运输带部分受损。所以拖轮公司有拖带失误的责任,需要给采砂船进行赔偿而走的保险。大体相当于拖车在拖行其它车辆时导致车辆与路边围栏剐蹭,拖车办理的保险给被拖车辆进行修理。 其实需要修理的内容并不多,而且轮驳公司的保险是有十万免赔额的,实际修理的内容连免赔额都过不了,但被拖的采砂船船东是个社会人,待到这个机会就想着赚一笔。说了起码要六十万的费用否则赔钱,而且少了就直接找海事局等政府部门,因为这个活儿是他们给联系的。本着维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轮驳公司要尽量满足被拖船东的想法,然后就施压给了经纪公司,毕竟这可是本地优质大船东,人家一句话要说换保险就会损失个大客户的。
还是先和经纪的大姐沟通了此事,然后我就联系了被保险人拖轮公司的经理,保存电话后才发现,居然是我上上届的老乡兼师兄,也是他和我说了这事儿的具体情况,然后我们一起驾车前往了船舶停靠的码头。 从外观就可以看出来船已经停滞很久了,甲板上斑驳的锈痕也说明很长时间没保养了,损坏的地方是在船的侧面和传送带,侧面板被顶下去一部分但是没有破损,传送带臂从根部已经变形,应该是这部分原本就伸出船的侧面,拖带时候只考虑了船体但并没有考虑这部分产生的剐蹭,当然那天的风力确实有些大,不过也在正常作业范围内,而且从保险和轮驳公司的角度,违反气象要求进行拖带的责任更大(师兄说当时也是为了赶海事局要求的工期才进行的操作),所以这个笔录体现的还主要是观察疏忽导致的碰撞。 我从各个方位都留了照片,然后委婉的和师兄船东说起了这个事故恐怕怎么也不能赔到六十万吧,毕竟保险理赔也不是傻子,他们也会过来看的,没想到师兄说理赔那个傻子已经在之前看过了。到这儿看了看就说根本没多少钱的维修额,根本够不了免赔额,说话应该也比较冲,就和他们吵过一架了! 这,,,,,,
我脑瓜子嗡嗡的,人家来过了我可咋写?赶紧拨通了经纪大姐的电话说明了情况,大姐应该是清楚这事儿的,所以并没有表现的十分诧异。告诉我不用管他,以独立身份进行勘验,看看到底能赔多少?我说实话看现场就是结构件的破损,都换新也没多少钱,那个传送带换新的价格我不清楚的,但是报价再搞,加在一起也就刚比免赔额多些。和被拖船狮子大开口要的六十万差的太多了。大姐说那再沟通一下剔除一部分不合理的要求,不过要注意这个客户可不能丢,注意言辞别被投诉。我回复道委托人问题不大,但是这个保险理赔恐怕没有好脾气,大姐说不用管他,他也做不了主,不过还是要给他沟通一下。
这会儿采砂船的船东也来了,开着X7带着大金链子的壮汉,一看就像是混过社会的。而且理赔程序很熟,后备箱里居然带着整套理赔用的相关证书文件。得知我的身份后开口就问能赔多少?说光皮带三十万都下不来,而且船要进船坞修理,还要各种结构改装,怎么也要五六十万。我只能陪笑着说到,具体多少我也不能确定,因为赔钱的是保险公司,我们只能根据修理单和修理标准进行核减,这个价格恐怕不会完全覆盖修理费用,而且保险赔多少跟我们报告出多少没有直接关系。大哥一听说到,反正太少了我肯定不干,毕竟海事局让我们出来的,我们还不想搬呢,而且后边还有南方的一个大项目,一天就要耽误十几万的误工费呢。
我一听越说越理赔,就找个理由要去其它地方勘验细节走开了,后来这大哥说要一起吃个饭,我也说晚上有事儿给推脱掉了。 流程上肯定要和保险报告的,毕竟人家才是委托人,公估费用也是他来结算的。电话拨通后,这个“老师”果然非常不客气,说话基本上全是反问句:你觉得真的能够理赔五六十万嘛?你觉得真的能过免赔额嘛?我需要看到客观公正的公估结果,不受各方面因素影响的,如果这方面缺乏依据,我会建议换个公估人员的,,,,,,
后来我会对这种上来喜欢用反问句说话的人比较反感,最新听说个理论说这种人攻击性很强,当时这个大哥给我就是这个感觉。也让我有了几分恼怒,但毕竟人家是甲方,不能撕破脸,就附和道:五六十万应该是到不了的,只能是依照人家给出的修理单进行核减,所以金额我现在没法说,如果都用比较好的材料和进好的船厂船坞维修,超出免赔额还是很容易的。这种修理没有价格本的约束,所以双方对价格的争议会比较大。如果对公估不满意,换个委托是您这边的责任,我无权干涉,只能做自己范围内的事儿做好,收集好资料。我先做出一版初报,后面也会持续跟进。 理赔大哥听完后不客气的挂断了电话,艹,我也是第一次赶上这种情况,看来他的火气不小,下边的事儿不会太顺利。 初报还是很快写了出来,多贴了些照片,尽量把需要修理的内容展示的多一些,后边有个回旋的余地。船方是想着基于拿钱落袋为安的,所以催的比较急,过了几天后就开始进行了维修,我也接到通知进行了现场查勘。原以为怎么也要进船坞修理的,没想到就在码头那儿,船体被撞的位置也并没有进行切割更换,仅仅是把传送带和结构进行了换新。就这些修理量,还真不知道如何能编出来六十万的费用的。 来的完工单也比较快,这个船东应该对这套流程比较熟,工程单里面各项费用都高的离谱,传送带还真的写了将近三十万。而且提供的工程单和材料采购证明没有发票,全是收据。 只好再次拨通了经纪大姐的电话,说这主张的六十万无论如何也没法做到,理赔核赔也不可能过去的。大姐问我能给估出来多少?我想了想回复道,以现在的单子恐怕顶天去了免赔额也就二十左右。而且估计理赔员不可能认可,我们现在闹得很僵,如果他生气了换了公估公司,恐怕我这责任就大了。大姐说没事儿,就按照咱能估算的最高额度提,她再和被保险人沟通一下。不知道他们中间是如何协调的,船方能接受的最低金额是三十万,经济大姐说这个也是拖轮公司的底线了,不然真的考虑换保险了。我只好说尽力再给调整一下,但保险理赔如果一看价格太高,不认可甚至不赔款后者换个保险公司,我可真的没办法了。大姐说没事儿,投保的时候有相关规定必须指定的公估公司进行理赔估损的,他也做不了这个主。 有了这些话,把完工单很多项目进行斟酌后给核算了一版,大概金额是将近三十万。然后给保险理赔拨通了电话,这哥们儿的火气依然没减,说话很不客气:他们的报价单合理嘛?连印章都没有呢,材料费用和维修费用单据都是收据,收据能作为结账依据嘛?还有这么多废料是需要折旧的怎么都没减掉。你是第一次干公估嘛?如果业务能力有问题,我想有必要换一个人,而且恐怕也很难委托给相关的公估公司了。 其实我们两个公司往根儿上说还算是一个集团的,所以本来还要顾及一些颜面和影响。不过这哥们儿的话属实有些气人,我也爆发了一小下: 第一,我还真是个新人,干过两个案子了,不巧可能不是您这种大的保险公司,都是用收据结算的,如果有兴趣我可以把报告给你发过去看看。这个确实都应该用发票,我也可以问问,如果真的没有,我也没办法。另外还要说一下,为了和被保险人沟通,人家已经有换保险的意思了,如果因为这个事儿闹掰了,那我也只能表示不好意思。 第二,换公估师我没有意见,我该干的活儿也干了,现在把委托人这头砍价也够狠了,人家也吵吵着换人呢,我中间夹着也很难受,如果能换了我还真要感谢您。当然能否换公估公司这个我还真决定不了,如果因为我的原因让经纪或公估受损失,那我只能感到非常抱歉。 第三,我只能尽我所能让两方满意,当然客观公正这话我可不敢说,如果真的是独立的第三方,也不至于听您这老师一顿教育。我在船厂是实实在在干过九年的,啥修理价格我都见过,也无权就说人家的费用就一定有问题的。 第四,如果保险理赔方确实认为这个公估费用不合理,可以不采纳或者再次核减。比如那个传送带材料费用只有收据,我建议您理赔时把发票那部分钱不赔,我这边报告是没法改得了。当然这个船的相关证件有一项有些瑕疵,您可以看看,如果能因此拒赔也没问题,如果保险可以这么发,我也可以写,当然我建议找别人去出这个报告。 说完我就撂了电话。 虽然狠话说了,但活儿还是要干的,先把拆下来的废料做了个折旧与核减,另外又和轮驳公司师兄拨通电话问是否有发票。他转达了船东方的意见,说是发票可以提供,但价格又高了不少,保险可以认可嘛?我只好回道:保险认可不认可不好说,但核算的价格已经够高的了,这个证据的需求我也只是传个话,现在已经因为这个事儿遭到投诉了,如果人家换了公估,程序可能还是要重新来一遍的。所以如果有最好提供,如果实在没有我再和理赔说。 最终也是没有提供,核算的理赔金额减掉了一些废料的核减,大概不到二十九万。价格和经纪大姐还有船东师兄都说了,我也尽力了,是否理赔认可也不好说,毕竟确实这价格有些高了,那头如果真的逼急了换公估师或公估公司,也不太好处理,所以他们也没提别的意见。 终报就这么发了过去,我能预想到肯定不会顺利结案,所以也没搭理这事儿。船方着急要钱催过我几次,我说我们工作都已经完成了,程序走到保险理赔那边了,有啥问题问他们吧。 后来之间比较长,结费相关账单我都没发,几个月后临近春节突然接到了理赔打来的电话,语气倒是缓和了许多,问我是否还要公估费了,估计应该是他们也年底着急结案呢。我打趣道:不知道是否您这请了别的公估师或者推翻了理赔报告啊,所以没敢问进展,需要的话我就发账单了。当然如果不结可能要等接替我的同事继续发账单了,我这干活儿挨投诉太多,可能要准备离职了(其实当时开玩笑的,离职要半年之后的事儿了)。 挂了电话之后做了个账单,可能因为案值比较大一些,金额反倒是我解决案子里面最高的,估计年底要结算的缘由,结账也非常快。看了明显高于其它案子的公估费用,我在想里面应该有一部分是受了窝囊气之后的“窝囊费”。 总的来说这个案子是最累心的,有种耗子进风箱两头受气的感觉,其实从个人角度我觉得理赔说的金额不足以覆盖免赔额没问题。站在他的角度对这事儿愤怒也可以理解,但大家都是底层的执行者,没有能力或手段来改变结局,那么也没必要互相伤害。如果真的能按照瑕疵来举证案子可以拒赔,他敢把这个给被保险人嘛?我看也未必。这里面的利益牵扯有些多,纯粹的独立公正恐怕很难做到,也让不善于人际沟通的我干的心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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