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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日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该条例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值的注意的是规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向海洋排放的船舶垃圾、各种污水、废气等污染物以及压载水,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以往人们关注的常是人员和船舶安全、油品和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问题,而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可能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却经常被忽视。实际上,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是地理性隔离的水体间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传播的重要媒介。压载水中携带的一些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在经历了长时间的航程后仍然存活,它们可能会适应排放地的新环境并且繁衍生息,从而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一旦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或者改变,其治理和恢复的代价都是巨大的,有些损失甚至是无法挽回的。
因此做好靠港船舶压载水的检测,以及相关风险评估工作就成为船舶行业必须面对的问题之一。为此,笔者特意通过其热线,400-819-5688联系了在环境水质领域国际知名的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集团的专家做了相关咨询。PONY谱尼测试集团的专家称,由于目前国际上由于压载水引起的海洋水质污染事件越来越多,许多国家以及我们中国也都正在加紧这一领域的相关法规的制定与执行。为了避免因压载水违规而使船舶无法靠岸或者对当地水质环境造成污染,PONY谱尼测试集团的专家提醒相关企业一定要到具有国际公信力的检测机构进行咨询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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