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0-6-1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求点评:船厂何止8宗罪...之三 “可造的船,不可开的船”
心疼各位行业内先进贤达爬100层楼梯,重新开帖。针对有帖有说船厂8大违约违规建造的是“可造的船,不可开的船”,请各位专业人士指教,真理不辩不明。
1.没有申请“法定检验”、也没有申请“入级检验”
这样的造船您敢吗?
2. ......... 这样的造船行为合规吗?合法吗?
3.............. 这样的造船结果与送审设计公司《设计合同》有法律关系吗?
4............. 这样的造船结果,能否依照《建造合同》向船东收款吗?
不好意思,以上幼稚的提问请见谅!
我的回辩请指教:
想想您“可造的船、不可开的船”这句点评真是一语中的,帮船厂自曝其丑啊!也很形象反应了本案船厂的自相矛盾、欲盖弥彰的诡辩本质。
1. 可造的船:“地下黑作坊”在执法机关没发现时都认为“可造”
2.不能开的船:不是船厂“傻”就是船东“二”,谁会为你这不能开的船买单。船厂有钱任性着玩儿啊!那你自己玩着,别拖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都很穷)下水啊?设计公司可是只为可开的船工作。
抱歉,话糙理不糙,蕴含着本案的法理和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