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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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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先说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指1998年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交通部直属机构。目前海事局分两块:一是直属海事局,如舟山海事局,机构性质为行政机构,人员编制为行政编制(国家公务员,国考上岸),归浙江海事局管;二是地方海事局,如丽水地方海事局,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事业身份(市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上岸),归丽水市港航管理局管。
再说CCS:1986年8月1日,出于船舶入级和检验发证的需要,经交通部批准,中国船级社与船舶检验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局社并称对外开展各项业务,即《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二章第六条“(一)“船检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单列中国船级社,是为了与国外船级社对接的一个平台,看CCS就是英文缩写,而不是拼音首字母。在看一下《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一章第四条“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中国船级社作为交通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中国船级社是国家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国际船级社协会的正式会员,可以看出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事业单位。CCS全国一盘棋,垂直管理,互相认可。
最后说ZC:ZC是“中船”的拼音首字母,原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简称,有兴趣可以搜索一下99法规的封面,当时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标志,现在是中国海事局的标志了。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海事局和CCS都是ZC拆出来的,拆完了就剩下现在的ZC。现在ZC机构设置依据《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具有地方特色,所以习惯称为地方船检。业务范围是受限制的,参见《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检验依据理论上可以出台地方性检验技术规则,更适合地方特点。但是基本不会搞这个事情,不过也存在部分区域,如青海湖之类的地方性规则,大都沿用国家检验技术规则。因为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中国地大物博,船舶检验机构参差不齐,对规范理解不一样,检验尺度差距大,就理解会给人“军阀”割据的感觉。
至于检验标准,验船师个人、船厂技术水准、船东个人水平都有关系。举个简单的例子,内河小船,20来米。螺旋桨桨帽和螺旋桨直接焊接起来,毫无工艺可言,船厂操作起来简单,船东也省成本,船员说这个可靠。你让验船师说这个不行,必须按照标准工艺了,船厂做不了,船东不愿掏钱,船不交了,可能嘛。
当然也有特例,比如通海阀应该用铸钢的,却用了铸铁,结果阀体裂了,事故报告中原因写成该阀没有产品证书。我敢保证,即使这个阀有船用产品证书,这个阀还是要裂的。
CCS验船师、ZC验船师起点可能是一样的,但是以后发展,肯定是CCS的好,CCS验船师能接触到高大上的东西,有套路式的培训,但是ZC没有。甚至部分ZC还在检验木头船,而且只有木头船。他们需要知道焊接工艺嘛,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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