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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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我外甥在5月末经人介绍去石岛黄海造船厂打工,万没想到在厂子做了三天,第三天晚上加班时被砸伤,将右脚食指砸掉一节。当时厂家将其送至石岛整骨医院治疗,治疗了7天,就强迫出院,住在厂家宿舍内。宿舍内条件很差,既不给开药,又不给换药。在家里人一再摧促下,勉强给简单换了二次。万般无奈,我弟弟过去,找他样协调解决。可厂家负责人刘恒从开始就态度强硬,说什么没他的事,嘴还不干净。这些我们都没计较,心想我们人生地不熟的,尽量协商解决了好回来,家里又是农忙时节。可哪曾想到,他们根本就没有诚意。总以为是我们在找事,诸位请帮忙评理,到了他厂家打工,他并没马上签定用工合同并上保险,这他就违了法,而且还加班加点。再说当时好几个人在一起做工,是吊车工操作有误才出现了这场事故,不是你厂家的责任吗?而且在住院期间冒用他人名义为我外甥看病,这我们可以理解,给他减少点负担,但他后期不应该如此黑心。我弟弟去后,先后找到了当地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说什么证据不足之辞予以推托搪塞,又找到了造船厂安全生产处,他们做得还可以,现成刘赶快解决,但到现在依然没能得到解决,今天说几百,明天说2000,就是不想负责。又托人找了律师,律师先是满口答应,并将他们从厂宿舍接出来(之前刘的哥哥、刘和其父先后赶了二次,均没得逞),可现在也没结果。给容城劳动部门打电话,他们说找石岛的。现在我们人只好住在旅店里煎熬着,等待着……。请热心网友帮忙呼吁,讨个说法。在下将不胜感激!
有能帮忙的请联系:QQ 37805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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