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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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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下称《油(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内, 建设和使用的海上固定平台(包括常规导管架平台, 简易平台和无人驻守平台等,下称平台)。
“简易平台”系指油气井数不多、平台上不安装自持式修井机、上部设施较少的生产平台,其下部结构具有下列特征之一:
a) 利用油(气)井的隔水导管(群)兼做下部支撑结构的平台;
b) 下部支撑结构的节点等的连接, 全部或主要利用非焊接的机械连接方法(如螺栓连接、销连接、卡子连接等)直接固定于桩/桩导管上的平台。
c) 其它型式的简易下部结构
“无人驻守平台”系指无人居住的平台。在日常生产条件下, 平台上无人进行生产操作;特殊条件下, 如检修期间、应急故障处理期间、经批准的访问、调查期间, 以及定期巡检时, 允许登平台的人数应尽可能少;登台人员不得在平台上过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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