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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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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引自CCS海船入级规范第二篇第二章:
2.5.5 舭肘板
2.5.5.1 肋板与肋骨之间应用舭肘板连接。舭肘板的高度由基线算起为纵中剖面处肋板高度的2 倍。
舭肘板长度,由肋骨内缘算起等于纵中剖面处肋板高度。舭肘板厚度等于肋板厚度。舭肘板应有面板
或折边。当为折边时,其折边宽度不应大于10 倍肘板厚度,但不小于50mm。
2.5.5.2 由于船舶线型或其他原因不能设置舭肘板时,肋板应向船侧升高到舭肘板所需的高度。
2.5.5.3 当舭肘板或肋板与肋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应不小于下列规定:
(1)当肋骨高度等于或小于100mm 时,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 倍肋骨高度;
(2)当肋骨高度大于100mm 时,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5 倍肋骨高度,且不小于2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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