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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目前的中国法制环境是禁止创新的,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目的是想有所改善,实际效果堪忧,因为大环境如此。对于大多侵权,必须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告,而被告常是当地的利税大户,使得***几乎不可能。所以企业不敢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因为竞争对手不屑于去买你的专利,只要从你那里挖几个骨干来就行。
最近天津大学有老师在美国被抓,据说就是明目张胆地把美国的技术抄回国内,而且这种现象非常普遍。我们若对别人的知识产权没有敬畏,没有尊重,不愿意为此付出代价,自己永远不可能有发展。
其实不免要问一句,果真所有的人都怕别人偷所以不敢做吗?其实,任何时候都有对品质孜孜以求的人,比如格力空调,我个人感觉,比日本品牌的空调还厚道一点。但别的行业为何没形成气候。与大环境鼓励作恶,不作恶难以生存有关。
我们平常做得很大的一块业务就是把半成品运到国外,关键步骤加工一下再运回国内或者运到世界各地,为何不在中国设厂?怕就是怕关键技术被中国人偷走,盗窃知识产权已是明目张胆到赤裸裸了。街头跑的高仿车就是告诉世人,汽车厂是贼。窃珠者盗,窃知识产权者贵。
就拿前述柳州产的克令吊为例,按道理交付时除工厂自检外要面对三道检验关口,一是质监部门的检验,二是船级社的检验,三是船东的检验。质监部门形同虚设,除了扰民所知不多,更谈不上监督了,船检局大抵与质监局一样。船级社可以说是昧着良心发证的,验船师们抱怨,发生事故,会吊销验船师的资质,又不会吊销中国船级社的资质,更何况免责条款把自己的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由于司法成本太高,还几乎得不到公正,船东最终沦为待宰的羔羊,我见过船吊到美国不好用,船东花巨款请美国浮吊,回到国内把船吊全部割掉换成合资品牌的。
前些年粗制滥造到极致的,有的船的强力构件竟敢用单面焊接,船开到海上到处开裂。若没有司法使得公正得以伸张,粗制滥造者得到惩罚,难以有进步。
在一个不敢讲道理的社会,连孩子们的怀疑都无法容忍的社会,很多政治与社会学基本概念都无法面对的社会,怎么可能会有社会的主流人群对如何制造出更尽善尽美产品的追求呢?自然科学都不敢放手让孩子们质疑的环境中,社会科学有的时候只能是颠倒黑白了,说白了,在没有追求真理的土壤中要诞生至美的奇葩,真是个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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