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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刚学船检,有一个法规定义不能很好理解。内容如下: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规定2011:年度/中间检验可在相应间隔期期限到期日前后1个月内进行
上面这段话我举例来理解,大家帮我看对不对、
比如:一艘船舶适航证书在2015年6月1日到期。那么我做为检验人员,是否可以在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进行检验?
同时我还想问另一个问题:如果船舶适航证书在2016年3月1日到期(执行年度检验),那么船舶所有人应该在什么时间范围内申请检验都是合法合规的。有没有法规依据对检验申请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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