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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割、十不焊”制度:
①无焊、割工操作证,又无正式焊、割工在场指导不焊、不割;
②在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未经审批不焊、不割;
③不了解焊割地点的周围情况不焊、不割;
④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情况不焊、不割;
⑤装过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未消除危险品不焊、不割;
⑥保温、隔音部位使用可燃性材料不焊、不割;
⑦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焊、不割;
⑧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焊、不割;
⑨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焊、不割;
起重作业“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
②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或光线暗淡看不清;
③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
④对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
⑤歪拖斜挂;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
⑦带棱角快口物件尚未垫好;
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无安全措施;
⑨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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