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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舟山实现港口货物商检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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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泰州检验检疫局和浙江舟山检验检疫局近日签订了《关于加强进出境大宗法检产品检验检疫协作备忘录》,双方商定,今后一方检验后的商品如没有特殊情况,对方给予承认,建立业务联席会议机制、监管信息通报机制、重大问题磋商机制等。

  由于港口吃水的问题,从泰州港运往世界各地的水泥、粮谷类等大宗产品在本港不能装满,须到舟山港加装;同样,进口货物装载量较大的货船也可以在舟山港减载一部分后,再回泰州港。协作备忘录签订后从泰州港出发船舶到舟山港加减载货物将更加方便、快速,大大减轻企业负担,节省通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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