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籍港(Port of Registry) 又称船舶登记港。办理船舶登记的港口。理论上讲,船舶作为动产,其船籍地应该依照船舶所有人的住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确定。但是,船舶又与陆上动产不同,它经常处于航行中,位置不定,因此有必要脱离船舶所有人的住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独立设定船籍港。各国法律普遍规定,船舶所有人可以自行选择船籍港,但船籍港必须是船舶可以到达并停泊的海港或内河港口。例如,美国法律规定船籍港可由船舶所有人指定,但须经商务部批准,船舶所有人未指定船籍港时,以船舶所有人的住所地为船籍港。如船舶所有人有数人或住所地有数处,则以船舶经营人或业务管理人的住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为船籍港。在中国,船籍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国内经营机构所在地,就近自行选择。 fficeffice" /> 船旗是指商船在航行中悬挂其所属国的国旗。船旗是船舶国籍的标志。商船的所有人向本国或外国有关管理船舶的行政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本国或登记国国籍后才能取得船舶的国籍。挂旗表示船舶的登记地点。 世界上有些国家对于船舶登记在本国有特殊的优惠待遇,有些优惠待遇还得到国际承认,比如优先通行、中立等,所有很多船东会将自己的船舶登记在那里。 按国际法规定,商船是船旗国浮动的领土,无论在公海或在他国海域航行,均需悬挂船籍国国旗。船舶有义务遵守船籍国法律的规定并享受船籍国法律的保护。 方便旗船(Flag of Convenience)是指在外国登记、悬挂外国国旗并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营运的船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方便旗船迅速增加,挂方便旗的船舶主要属于一些海运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希腊、日本、香港和韩国的船东。他们将船舶转移到外国去进行登记,以图逃避国家重税和军事征用,自由制订运价不受政府管制,自由处理船舶与运用外汇,自由雇佣外国船员以支付较低工资,降低船舶标准以节省修理费用,降低营运成本以增强竞争力等。而公开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的所谓“开放登记”(Open Register)国家,主要有利比里亚、巴拿马、塞浦路斯、新加坡、巴拿马及百慕大等国。通过这种登记可为登记国增加外汇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