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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安全法》的几点个人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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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新修订的《安全法》在上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新《安全法》的即将发布应该是意料之中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2002版的《安全法》已经不能适应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建设。其时效性早已大打折扣,及时发布全新版本的《安全法》已成为业界的共识,于是乎不只是哪位世外高人的黑暗料理:《安全法》2009年修正版就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据说某些地方政府和企业还组织了学习和研究,最后也不了了之了。不过这次既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绝非空穴来风,所以大家应该花些时间来好好研究一下其中更改的部分,尤其是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刚拿到新《安全法》总有点久旱逢甘霖的感觉,毕竟大家期盼已久,简单的研究了一下,小小安全员的小小心得与大家共享:
1、有人说此次为史上最最严厉的安全法其实不然,和欧美等法制高度健全的国家相比我们的人民政府还是比较仁慈的,当然这只是相对于企业主们来说,这也侧面说明我们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和提升空间,以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为代价的经济发展依然存在。再者说,如果新发布的法规的标准有所降低的话那还搞个毛线,绝对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倒退。所以此次新安全法的发布也与习大大提出的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真言相迎合,所以参加提案和修改的小伙伴们干的漂亮,组织看好你们哟!革命尚未成功,诸位safetyofficer还需努力。
2、此次改版的《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方针,记得去年在参加地方安监部门组织的研讨会上就曾讨论过这个话题,当时我的观点就是为迎合体系建设和我国逐渐进步的社会文明进程或许会把“持续改进”放到现有的方针当中去。可是当看到真实文本的时候还是小吃惊了一把,除了把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综合治理”加入其中外其他内容居然没有变。。。。。不过把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列在了十二字方针还是一定的含义的,这说明中国政府已经明确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以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来换取经济发展的方式将逐步的被取代。坚持良性发展将会是未来发展的大方向。
3、将安全标准化纳入到新《安全法》当中,这几年在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大力推行下,安全标准化建设已经在各行业陆续展开,先不去说它能给企业带来多少帮助,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会或多或少的解决各地方安监部门在实际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中因缺少统一标准和专业人才所带来力不从心的尴尬局面,虽然相关标准化标准有抄袭之嫌、虽然发展还不算成熟、虽然与QHSE管理体系有许多重合之处,但小小安全员相信安全标准化活动的持续开展一定会有开花结果的那一天。
4、在整个法规当中被提及最多的字眼就是职责和责任,近年来许多安全生产事故就是因为上至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下至企事业单位各级部门因职责不明确、责任追查不彻底所引起的,所以此次新《安全法》关于明确职责、加大责任处罚力度的相关决定是非常明智的。
5、通篇内容的亮点就是将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更加具体化,除去以往在管理当中比较模棱两的地方,所以相信此次新《安全法》的发布会起到更加明确、清晰的指导意义。建议各地政府以此为依据发布更加具体化、清晰化、人性化的地方标准。除此之外也没有看出可圈可点之处。记得去年在山东工作时,山东省政府发布的省政府260号令,其内容与新发布的《安全法》有许多神似之处,而且在新法规上所公布的一些新条款几年前已经在各企业中实行,所以此次新《安全法》的发布,也算是亡羊补牢之举。
哎,公司要被大连船厂收购了,是以亡国之忠臣的高傲姿态离开还是以亡国之奴的卑微身姿继续苟活呢?哎,商女怎不知亡国之恨啊,可想而知小小安全员现在的心境了。好了,就写这些吧,实在是没心情了。略带伤感的思绪夹杂在这纷飞的秋雨之中,凉哉!悲哉! QQ图片20140903173935.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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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贵在坚持,贵在持之以恒,安全生产是你我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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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 10: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
海洋007 发表于 2014-9-11 11:47
贵在坚持,贵在持之以恒,安全生产是你我共同的责任。

谢谢仁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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