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4-6-3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非电气专业,更非高手,参与一下,算是学习,错了莫笑话。
一。蓄电池用于应急照明,应急灯的数量是按规范配置的,所以是一旦220V断电,24V是自动的,也是强制的让应急灯亮起,所以不存在50%的系数,应该是100%。
二。航行灯和信号灯应该分开,一般说,航行灯的各灯夜间大部分是开着的,一般算做100%。信号灯,我理解可以取系数,因为“打信号”是根据不同情况来打信号,不可能全开,大概上取50%应该可以吧。
三。“其它”且取30%,搞设计不应该这么笼统,根据我常用的规范看,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应详细列出,比如:火灾、必要的内通、白昼灯等等吧。好像也得取100%(我不太太敢肯定)。
四。它漏了无线电的电流,虽然无线电自己有电瓶,但平常规范强制要作为“备用”,优先使用应急电源的电瓶(容量要包含进去),但不清楚内河船是否也是这么规定的。
五。比较好的设计,最后要估算上“其它”24V的容量计算,但不必计入总容量,只是让船上“选择性使用作为参考”,因为不需要像应急照明那么立即启动,仅仅是参考。(也就是规范并没有要求24V的部分)。
六。蓄电池容量系数好像不对,我记得有个表格可以对应查,好像0.63,具体我忘了。
七。T不对,没这么算的,它现在是反算。应该是T根据规范取,比如国内小船我记得是3,然后去算容量,得出AH数值再大一点取整,它的算法觉得很别扭。
以上是根据海船规范说的,内河规范不熟,可能要求低,但我觉得用我说的思路去搞至少不失大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