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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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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RE: ZC,海事局,CCS之间的关系
金陵老船工 发表于 2014-5-3 06:54
本来不想评论这个帖,发现这么多的误解,就在这里说说自己的看法:
1.交通部下属的中国海事和CCS是两个等级 ...
老船工,你的官方解释是正确的,但最后一句话不一定符合现实,甚至相反。
在一定船舶种类内,CCS和ZC所发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这是法定的。
如果船肯定在国内跑,且将来没有卖到国外的意向,既然海事局(营运监管部门)承认有同等效力,船东的做法一般是,谁方便,就找谁。我见过很多,已有的CCS证办手续改为ZC证,就是图个方便。
如果想让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私企民企),意识到CCS的重要性,除非ZF出面,进行顶层设计,强行缩小甚至逐步取消ZC业务范围,否则,目前这国情和风气,CCS国内业务只会越来越小,带D字的国内入级,只能是CCS自己在YY档次有多高,在国内毫无实际用处。讲究实际、图实惠的船东又不是傻子。
我和CCS、ZC都很熟,很了解这种状况,至少我们这片是这样。
本人一贯的观点是,其实很简单,进行顶层设计,总共分“国际”和“国内”两部分,由同一ZF部门监管即可。
国际、国内两帮人,各自干自己的正事。CCS国际,集中精力去同ABSLRBV一决雌雄,真正做到走向世界。
考虑到国情体制,我的观点也就是YY一下,猴年马月也实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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