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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上海《保护乙肝携带者隐私权》违规现象,大家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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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抗议上海《保护乙肝携带者隐私权》违规现象,大家来维权希望斑竹能将该贴置顶!!

上海市卫生局最近发布了《关于本市医疗机构在劳动者健康检查中切实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的通知》,然而据我所知该文件在上海的执行力度实在太让我们失望,为了所有战友的权益,我们应该及时地站出来,大声地纰漏、批判医院和用人企业间的可耻行为!!!

请所有的战友能支持我们这次的抗议活动!最后我会根据各位战友的回帖进行统计和汇整,请诸位能收集各种违反文件的信息公诸于众!!然后向上海市卫生局投诉,一次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直到我们成功为止!也希望有门路的战友能将本贴在各大传媒之间广泛传播,让所有的战友都能团结起来,共同为我们的公平的生活权利和公正的工作权利而奋斗,只有我们不断地奋斗,美好的生活才会存在!!
谢谢!!

一、违反《关于本市医疗机构在劳动者健康检查中切实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的通知》的各种方式:
1.医院不理文件精神,只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依然体检“乙肝表面抗原”项目
2.医院和用人单位互相勾结,钻文件漏洞,用检查“两对半”替代原来体检表中的“乙肝表面抗原”项目,依然“换汤不换药”
3.医院私下将体检人报告私下告知用人单位
4.准备两种招工入职体检套餐,一类是没有乙肝五项检查的套餐,但须检查肝功能,另一类是包含了乙肝五项和肝功能检查在内的,但最后附了一句“检查须经本人同意和用人单位授权。
结果就会出现下列现象:两个招工体检套餐中,入职体检“健康者”99%都会选择有乙肝项目的,福利体检“健康者”100%都会选择有乙肝项目的。剩下不查乙肝的大部门都是乙肝携带者了,不用检测都真相大白了!
或者如果你不肯签字同意检验,那也就默认了你是携带者,这样医院和用人单位就彻底摆脱了责任,而我们也就被自己这个签名给“逼死”了!!



二、违规医院,若有知情,请各位补充:
1.黄浦区中心医院体检处(我已电话确认过,被缺德医生明确鄙视了!怒!)
2.东方医院体检科
3.普陀人民医院

三、违规用人单位,欢迎各位补充,若怕影响工作,也可不写,谅解中:
1.台达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汇总后我向上海市卫生局投诉,也欢迎各位战友能自己主动到卫生局网站投诉建议(我已发过两封抗议信),毕竟人多力量大,我们要团结才有生路!!
上海市卫生局的投诉网址: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信箱: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投诉网页:http://bxpy.12333sh.gov.cn/wsztc/WsztcLdbzServer.aspx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上信访投诉网站:http://wsxf.sh.gov.cn/wsxf/index.asp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共卫生举报信箱:
上海市公共卫生公益电话:12320

请各位大量转贴本贴和支持!维护我们的权益,必须行动起来!尽量利用各种网络资源!!


附件:



关于本市医疗机构在劳动者健康检查中切实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有关精神,现对本市各医疗机构提出如下相关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原则上不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劳动者健康体检的常规体检指标,并按此原则对劳动者健康体检的格式化表格(常规体检项目)进行修订。   二、遇以下两种情况,各医疗机构可以在劳动者健康体检中对被检者增加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的检测:   (一)被检者主动提出要求检测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且检测结果仅反馈给被检者本人;   (二)用人单位能够书面证明被检者将在本单位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同时提供相关规定的书面材料。   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本文转发至本辖区内开展劳动者健康体检业务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二○○八年一月十三日

[ 本帖最后由 luoyiwang 于 2008-4-20 2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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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楼主| 发表于 2008-10-5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本想去上海 的几个船厂,没想到上海的沪东江南等大型国企也歧视!四年大学白上啦!吾命好苦!时运不济,命途多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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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真如你所说,那就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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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10-5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上海人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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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为什么非要往"伤害"跑呢???其他地方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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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5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上海是大都市,如果那里都歧视别的地方会好些吗?       如果别处有不歧视的,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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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呵呵 整个社会都是这样!人权? 在中国社会不要提这个,不信你问问人权问题很多网友也是很反感乙肝携带者的,不主张做造船这行。完全不能形成一个团体,中国的人权问题是永远也无法解决的。只能是一盘散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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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我最瞧不起上海人,就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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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6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帮兄弟们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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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8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上海人好像口碑是不怎么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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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8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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