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都是不能按时发工资惹的祸,保卫科干部都要带头偷盗钢板补贴家用,哎,船人伤不起啊
如皋:保卫科干部带头偷盗钢板 15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南通网讯 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签发刑事执行通知书,将以乔某为首的15名盗窃团伙成员,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乔某系江苏熔盛重工保卫科科长助理,汪某系熔盛重工二号门门卫。2013年2月底至2013年3月31日间,乔某、汪某、彭某等15人分别结成4个盗窃团伙,经事先预谋,利用熔盛重工安保科科长助理乔某、熔盛重工二号门门卫汪某等人职务上的便利,为出入汽车办理通行证,采用车辆装载的方式,先后34次侵吞企业的废旧钢板92780斤,价值人民币133603.2元。后销赃到如皋市长江镇永平闸陈女、王某夫妻经营的废品站及如皋市长江镇沿江路李某经营的废品站。 法院认为,乔某、汪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中乔某数额巨大,其他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构成职务侵占罪。陈女、王某、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不久前,法院判处乔某有期徒刑5年、汪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其他被告人6个月至两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通讯员姜燕 记者吴银华 摘自http://www.zgnt.net/content/2014-01/13/content_227632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