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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iaoyang903 于 2013-8-12 09: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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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的培训通知,要求全体人员在晚上7点到8点的时间参加培训会,如果无故缺席罚款!当然这个时间开会不算加班、没有工作餐!
我的看法:这种培训会固然是极好的,若是时机选择不对,就会令人心生厌恶的!业余时间,本该回家陪伴家人的,本该去处理工作时间不能处理的事情的,却强行让我们听课,那么这业余时间还是我们自己的吗?显然我们不能主宰自己的时间,因为不开会要扣100块,这种强硬的开会要求,我表示强烈的谴责和愤慨,并表示抗议。所谓的以人为本体现在哪里?所谓的民主民权又在哪里呢?在一个唉声载道的会议气氛中怎么能够获得良好的会议效果!
我的意见:相关部门要较好的选择开会时机,要么在上班时开会,要么在业余时间开会算加班。把我的业余时间占用了,还理直气壮,这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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