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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和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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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现在ZC是什么情况?是属于CCS么?还是国家机关?听公司一些人说,他们以500吨为界分工,现在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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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2-7-6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ZC是海事局下属的政府机构,不属于CCS,相反,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CCS还有点属于ZC的味道。
500吨分界的说法没有,至于严格嘛,至少我接触的一点也不严格,吃一顿大餐就能顶挺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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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ZC是地方政府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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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ZC隶属于各自省的交通厅,和CCS无任何关系.

分工为界是:ZC不涉足国际航行船,不涉足某几例特种船,除此,只要"国内航行"的船,与CCS具有同等权利(审图发证及年检),所发证书与CCS有"同等效力".(楼主说的500吨分届至少目前不存在).

CCS“可以”对自己检验的国内航行船进行"国内入级(带D)"; ZC检验只有持征,不存在入级一说。
但国内航行,在“海事局”的管理框架下,营运上两者证书无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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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太复杂了!
在大部分船人心目中,ZC和CCS和城管差不多!哈哈!

尤其是ZC,几年前在浙江某厂着实火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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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尾
话说N年前国际为了跟国际接轨,海事局下面的验船业务需要改革划分出来一个单独的部门CCS,但是因为某些未知原因,验船业务只划出去一部分,还剩下的那部分就是ZC,ZC的所有业务CCS可以全部实现,所以ZC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说实话  什么鱼检,军检也都没有存在的必要,都可以划到CCS。至于为什么有现在的现状完全是中国国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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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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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ZC=只吃?  =政府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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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了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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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两者的业务分工主要还是以国内、国际航线船舶来划分的。单位性质上前者归地方港航或地方海事局管理,后者属于国家法定检验机构,但其中的员工有的是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也有的属于企业用工。几年前曾经酝酿过两者的整合事宜,也在福建搞了试点,但后来似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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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说的是500总吨以上油船ZC不能检吧
限于检验能力相对有限,ZC各船型有上限的,比如超过100客位客船、船长大于150m货船。。。
政策一直在变,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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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弱弱地问一句:ZC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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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ZC是中国船检局,政府机构
CCS是中国船级社,民间组织
他们都可以检验,到国外的肯定要CCS,国内航运的ZC和CCS都行
CCS成立是为与国际接轨,但CCS还认为自己是官老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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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海事局的官网上有个验船师论坛,大家可以去逛一逛,有不少ZC的验船师在上面发牢骚,可以让大家从侧面了解一下ZC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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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5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sinbada 发表于 2012-7-14 23:07
海事局的官网上有个验船师论坛,大家可以去逛一逛,有不少ZC的验船师在上面发牢骚,可以让大家从侧面了解一 ...

给个网址,我没找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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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我知道以前500总吨以下各种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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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司马一鸣 发表于 2012-7-15 09:13
给个网址,我没找到呢

http://114.251.210.55:8008/ycsbbs/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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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只知道zc很容易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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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既然金陵老船工见多识广,那么就请您出来解答一下,风凉话谁都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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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转载一些CCS的历史,希望有助于大家理解这个问题。

中国的船检机构是1951年开始筹备,1956年的8月1日,我国第一个专业性质的船检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局正式成立。
当时提出成立中国船检机构建议的是苏联专家。苏联专家认为,中国的交通基础设施很薄弱,铁路和陆路运输都不发达,直接影响了新中国经济恢复的速度,要改变这一被动状况,应当优先发展航运事业。发展航运,按照欧洲的发展经验,一定要有一个船舶检验和登记机构。这种情况下,经中央陈云同志批准,建立了中国船舶登记局。1958年改名为船舶检验局。
1973年11月,中国政府同意接受《196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并授权船检局按照公约签发相关的证书。
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是世界两条重要的航运通道,由于中国船检局没有国际地位,这两条通道的航运管理机构,都不承认我国出具的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和巴拿马运河的吨位证书。原因是,我国的船检局机构是政府性质的,而国际上一直把船级社的机构视为技术上的权威机构,因此中国船检局的技术性得不到国际船检机构的承认。
1986年,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向国际船级社协会提出加入申请,并把中国船级社作为入籍船舶登记的机构,其他行政性质的机构还是船检局。
1998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交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规定,船舶检验局与港务监督局合并组建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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