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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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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回复 77# 大将
饭后不与大将造船知识,咱探讨法律玩吧:
各人观点不同,咱俩观点不一致,所以对此事理解一开始就有各自成见里面.
我觉得你说的不是很有道理.喝了酒就不应该开车.这里面有个主观故意里面,是放纵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特别是对别人的安全不负责任.
但你说了,啥事都有刑罚,犯罪是免不了的.似乎有点道理.但有点牵强.
比如说J犯,明知道要被判,却还要去QJ.其实无非两种情况:1.侥幸心理,可能没被报案,或被报案但JC没抓到他(其实JC不太负责任,破不了的太多太多了).后来觉得QJ很安全,所以中国QJ犯一人作案超过百起的就经常见报端.2.自身激素太多,实在控制不太住,见了女的就红眼了(机会合适的情况下).
我觉得酒后开车,还不如QJ犯.酒后开车心理:
1.同上(侥幸,查车逮住他机会很少).
2.还不如QJ犯,QJ犯激素太多(有那么一丁点客观原因).酒犯不是激素太多,是太NB,太狂妄.酒后狂徒,咋咋呼呼者居多.,平常不敢干的事,要酒后来干,别人也会原谅点,比如:他喝酒了,算了吧(从宽).都是惯的毛病.
当然酒后狂徒更不如小偷小摸和失足妇女(今年上级刚给定的新词),他们没准是生活逼的,你喝酒是谁逼的?是吃饱了撑的!况且没准这酒钱是纳税人的钱.
总的来说,我认为全国人民,痛恨醉驾远远胜过痛恨J犯/江洋大盗/失足妇女等等,因为其它诸如此类犯罪,起码是有点"针对性"并且自己能获得"利益",醉驾自己得不到任何理由,且碰谁撞谁.没准下一个是我们(船人)中的哪个呢,
不知道大将是否是酒仙,如果是酒仙,没准咱俩没共同语言.我几个同事常年贬我,说,没共同语言(我几乎不会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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