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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劳动合同法:炒老板鱿鱼不用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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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1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劳动者获益
签约两次之后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25岁的小吕在广告公司工作3年了,“从一进公司就是每年签约一次,担心单位明年不给续约,我压力很大,天天加班图好好表现,从不敢休探亲假。”
“事实上劳动者合同都是3到6个月的居多,一年以上都算少见,让劳动者长期处于紧张和压抑的状态。《劳》的一大任务就是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黎建飞教授开宗明义,“出台《劳》的两大目的便是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劳动合同期限短的问题。”《劳》14条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20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为规避与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往往在快满10年时,就不再与劳动者签合同。‘10年’反而成了劳动者丢工作的一个槛。”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律师介绍。
“对劳动者来说,这一规定带来的利好消息是:签约时间势必延长;但也可能出现一种不好的局面:两次签约之后单位不再跟劳动者续约,用人单位两轮之后就大换血,‘十年槛’缩短,对于想继续留在原单位的劳动者来说就不可能了。”黎建飞教授分析。
肖胜方律师也有自己的看法,“由于用人单位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面前别无选择,所以也许4~6年之后,许多单位70%~80%的员工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无固定期限合同将成为我国用工形式的主流,这样的能进不能出是否会引发企业生产效率低下、没有劳动积极性?”
炒老板鱿鱼不再担心违约金
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但明年1月1日之后,想炒老板鱿鱼的打工仔可以“挥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了。《劳》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而且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我要提醒你们记得收好发票;作为劳动者,就要记得快点毁灭证据啊。”黎建飞有趣的说辞引来台下一片笑声。
单位拖着不签约将会赔得更惨
迟迟拖着不跟劳动者签约的无良老板要注意了!“《劳》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之内必须签约,3个月到1年之内未签约的,赔偿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黎建飞教授提醒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要注意使用这一条款保护自己。”
大学生一毕业快马加鞭去报到
签好了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们注意,“不要离开校门后到处疯玩,得快马加鞭到单位去报到。《劳》第七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报到了劳动合同才生效,要是在离校和单位报到期间出了意外,学校和单位都不会管,那就惨了。”黎建飞举例:一名服装学校的女生,毕业离校之后未及时到单位报到,结果期间查出患上血癌,医疗费学校和单位都没有义务负担,只能靠社会救济,“同学们千万不要轻易脱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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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07-12-1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好东西啊!值得鼓励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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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12-11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
不错   重点突出   最近也在看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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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1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劳动合同为一年
合同附则有一条为: 培训费每年减少20%(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看清,晕!!!)
参加了第三方组织的软件培训,但没有与单位签培训协议
想合同结束后走人,这样要不要赔培训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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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2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好就顶啊,让更多的需要的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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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确实是好东西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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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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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好东西,以后大家有什么相关的信息都要发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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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兄弟们,都看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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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11

hao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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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非常有用,期待更多这样白话的新劳动法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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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7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谢谢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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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还没毕业,提前上岗,能不能签合同?
应该注意点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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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回复 #1 龙的传人9 的帖子

顶起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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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0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没有毕业不好签劳动合同的,只能签协议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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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好东西啊,顶。需要的,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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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写的很好,长了不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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