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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海员分类
首先是船舶适任证书,分甲乙丙丁:
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3.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
4.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5.GMDSS通用操作员。
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近洋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3.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4.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5.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6.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航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沿海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航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3.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4.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5.GMDSS限用操作员;
6.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7.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丁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近岸航区主推运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3.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值班水手;
4.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值班机工。
且有效期是五年,五年后就要更新。
船员分类
一艘船分甲板部和轮机部。
甲板部职务设为: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和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合称为驾驶员;驾驶员和值班水手合称为甲板部船员。(国内有些船还配有政委)
轮机部职务设为: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和值班机工。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合称为轮机员。(轮机长一般被称为老轨或是大车,大管为二车,二管为三车,三管为四车,不过一般除了老轨其他的很少有人使用,机工也称加油工,简称加油)
国内航线的船一般有20个人左右,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水手长、机工长、大厨,剩下的一般都是白班水手、值班水手跟白班机工、值班机工。
国外航线的除了以上这些,有的船会配政委,还会有实习生,电工,木匠,泵匠,实际人数视船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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