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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去请教船级社(LR)的“高人”(会中文,不知道是中国人还是新加坡人),因为交船在即,船级社偏偏在这个时候给出一堆一堆的意见和要求。
一进门,就听见其跟他一同事唠叨,看紧点,这个意见只适用这个船,下个船虽然是同一系列也要求船厂重新送审报验,让船厂给LR总部投诉吧,看看他们还有什么能耐?
听着这话我就感觉不对,干嘛发那么大火给船厂啊?来的不是时候。
果然,这老伙看见我来了,直接问我是来找他签字的吗?如果是让我回去他拒签。我回答不是,只是有个小问题来请教。
因为他说根据IMSBC CODE 需要船厂增加GAS DETECTION 给即将交付的58K散货。而我们之前的所有同型船都没有这个要求,所以不知道LR是在报验什么系统时给出的这个要求。
这老伙一听火了,说你知道这个吗?我说不知道。
他又说你不知道你为什么不问别的部门,我说问了,别的部门也不知道。而且,我也问QA了,QA也不知道,所以我才来请教的。
这时“高人”终于爆发了,对我直喊,你不知道为什么不查规范?我有什么义务给你解释?你们船厂需要培训吗?为什么要来烦我?
nnd,至于吗?不就来请教吗?你是没有义务,但最起码你提出的意见搞得大家都不知道,你总得给个解释啊,就那么笼统的来一句GAS DETECTION TO BE ADDED IN APPLIANCE WITH THE IMSBC CODE.
我就不明白了,船级社就这么牛逼吗?还是LR就这样?还是我真的不该来找他?还是他确实在火头上?
但不管咋说,驻场船级社和船厂的关系也不该如此啊。
不知道大家有过类似的经历没?另外GAS DETECTION需要在一般的散货上应用吗?船级社处理船厂问题的立场就该如此吗??
请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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