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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1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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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违约这件事情很难讲!因为从法律上讲一个人违约了,他交违约金就可以了!但是从道义方面将却很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违约很多时候导致用人单位和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恶化,这样咱们的学弟学妹们将来就业就少了一个可以选择的机会!如果违约现象严重的话,从长远来看可能会影响到学校的就业率,将会影响到学校的高考招生质量,恶性循环一旦开始,对自己的母校是很不利的!最后也能波及到每一个校友——自己母校名声不好,自己脸上有光吗!呵呵呵
另外现在就业形势大家也都知道,在很多学生里用人单位就招那么几个,一个人违约一次相当于占用了两个人的就业机会,对自己的同学也很不利!!
咱们就业的时候一般都是本专业就业,而全国涉及自己那个专业的企业应该不是很多,然后再删去根据往年经验应该不会来校招生的企业,最后剩下的就那几个或十几个!现在网络那么发达,从网上查查这些资料不是难事!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等其他方面能力,这样不就可以找到自己满意的公司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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