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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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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4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继续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0〕1号)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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