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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案为何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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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9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锦州
上海公安局消息:7月1日上午 9时40分许,一名北京来沪无业人员突然持刀闯入闸北区一综合办公楼内,连续捅伤多名公安民警和一名保安,据当地媒体引述上海电视台的报道说,该事件已经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死亡者中5名是警察和1名是保安。另外4名伤员正在全力抢救中。该男子随即被民警当场擒获。





    警察的责任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义和公平,本应是一个受人尊敬、爱戴的职业,但是最近发生一些袭警案却让我们不得不引起反思,警察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谁来保护警察的安全呢?袭警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


    警察由于职业原因,本身就带有一些危险性,特别是处理刑事案件的民警,长期和犯罪分子做斗争,难免引起犯罪分子在心理上对警察产生仇恨,还有一些亡命徒,为了不被警察抓住,未免会做一些殊死的搏斗,这些都给警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记得以前看电视剧《年轮》,非常喜欢里面的德宝,性格憨厚朴实,那个平凡却优秀的小警察,最后却被犯罪分子从背后一刀刺死,看完之后,在为其扼腕叹息的同时,更多是心里的一种遗憾和伤痛……

    就在今年6月29日晚,兰州就发生了一起恶劣的袭警事件,兰州雁西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起报警电话,一青年男子陈某说他的女朋友在雁滩工业城门口的啤酒广场被人劫持了。派出所两名民警、一名协警立即驱车赶到事发地点,见到陈某后,民警很快找到了劫持陈某女朋友的嫌疑人陶绪龙。处警民警准备将嫌疑人陶绪龙带上警车返回派出所接受调查,陶绪龙在民警拉开车门的瞬间,却飞起一脚将车门踹了下来,刚而与之一起的8名青年男女这时也追到了警车附近。就在民警要求众青年冷静时,陶绪龙又飞起一脚将一名民警踹倒在地,陶绪龙大喊了一声“兄弟们,给我打。”随即,这群青年开始围攻这三名警务人员,打完后,陶绪龙从路边烤肉摊上拎起烤炉上的水壶,将水劈头盖脸朝民警身上浇了下去。随后,用水壶朝着民警的头部、颈部猛砸。其中一民警由于头部被重击而出现暂时性失明。可以看出,犯罪分子是凶残的,更多是一些亡命之徒,警察每天处于这样的环境之中,警察的生命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大部分警察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他们确实把人民利益放在了第一位,以人民利益为自己行动的根本出发点,但是不可否认,警察队伍里也存在一些害群之马,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存在不作为现象,接到群众报案,互相推委不重视,甚至警匪勾结,最后变成警匪一家。民众在依法维权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有时候走投无路,可能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

    2005年福州警匪勾结大案震动了公安部,时任部长的周永康亲自批示,一定要查明事情真相。陈信涛和徐承平都是在福州经营二手汽车的老板,徐承平的后台是当时福州市公安局的副局长王振忠,徐承平为了独占福州市旧车交易市场决定要吞掉陈信滔。陈信滔委托其兄找了调节人卞礼忠进行调节,卞礼忠也算一个厉害角色,他找到徐承平让其给陈家“放条生路”。

    徐承平先是利诱卞礼忠不成,最后起了杀心假装同意。徐承平暗地里找了警察,然后多次打电话给卞礼忠、陈信滔,约他们在旧车交易市场商讨,卞礼忠应约而至和徐承平坐在对面正说话。却被王振忠安排早已埋伏在此的5名警察,手持冲锋枪,对着卞礼忠猛烈扫射。而陈信滔因关掉手机没有联系上而躲过一劫。

   看完更象一部黑社会警匪片的片段在真实生活中上演。虽然最后王振中和徐承平接受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其中经历的坎坷却让人感叹。

    这些做法无疑使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中的高大形象被破坏,当受害人无法通过司法途径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时,就会将愤怒迁怒于警察整个群体。
    上海袭警案事件中原因这样描述的: 据接近消息源的人士称,正是该派出所民警在去年十一长假以盗窃自行车为名,对杨佳进行了调查和审讯,确认杨并未偷车后就将其释放。尽管民警一再强调盘查他属于正当执法行为,但杨多次找该派出所要求行政索赔3万元。

    如果事情符合,公安是正常履行职责,没有丝毫做的不对的地方,我不明白索赔3万的根据在哪里,正常的调查清楚,又无罪释放了,那杨佳应该高兴庆祝才对,索赔3万纯粹是讹诈行为,内心怎么想估计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网民在对行凶者进行谴责的同时,也更多表示了对行凶者的同情,的确,如果在事情发生初期能够引起重视,正常对待,把危险消灭在萌芽阶段,也不会发生这种惨案了,这次案件的受害警察都是无辜者。

    不要因为警察队伍中的少部分不法分子,就对整个警察队伍失去信心,其实绝大多数基层民警工作是很辛苦的,风险和收入并不成正比,有专家建议说应该设立袭警法,我认为不必这样做,设立袭警法实在是增加考律师资格的负担,名誉意义远远大于其实际意义。感觉是对警察权利进行了保护,实际上是拉开了警察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容易激化本已尖锐的社会矛盾,如果今天设立袭警法了,是不是也该设立袭民法、袭商法?警察也是普通公民,他们的正当权利已经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千古不变的道理,额外的袭警法能对犯罪分子有什么制裁?还不是在刑法的范畴之内。犯罪分子不会因为有袭警法就会对警察心慈手软,也不会因为没有袭警法就会对警察大加迫害。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已经构成犯罪,而不在于你伤害的是哪个职业的人群。还不如做点实事,给基层的警察增加点风险补助来得实惠。




    现在袭警事件越来越多,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警察队伍中的少数害群之马,抹黑了整个警察队伍。最重要的还是警察从自身做起,在警察系统中树立起勤政爱民的好风气,每名警察都应该保持良好的道德操守,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客观公正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加强自身素质,提高对付应急事件的能力。而作为普通公民也应该对警察给予支持和理解,警察是一个高危职业,为了群众的生命安全也在默默的付出着,我们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和爱护警察,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有不满的问题可以通过合理途径向上级部门反映,对于犯罪分子则要坚决打击、决不姑息养奸,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环境,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

[ 本帖最后由 BT超人 于 2008-7-10 07: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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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奥运来了,提前考察人民警察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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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可悲啊
警察叔叔怎么能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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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有因必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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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狼和狗本是一家,只不过是把狗当狼打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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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对于拿执照的土匪,偶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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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万事皆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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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xzc3486 at 2008-7-10 08:22:05
对于拿执照的土匪,偶无话可说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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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漳州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会被袭击,,好一部分原因是本人吧,,除了犯罪分子是变态心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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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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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警察=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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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处理事情不公平.最近我还想做点什么坏事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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