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德国电网公司BNetzA启动了三个海上风电项目的招标工作,这三个项目均位于德国专属经济区,其中有两个位于北海,一个位于波罗的海。三个项目的总规划装机容量为958MW。 不过,由于“合法进入权( right of legal entry)”的关系,真正会有竞争激烈的只有N-3.7这一个场址。那么,“合法进入权”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10多年前,德国海洋水文局(BSH)就规划好了德国专属经济区内的所有海上风电场场址。在2017年版的EEG(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之前,许多开发商已经“认领”了一些规划中的海上风电项目,并投入了不少资金。 EEG2017颁布以后,项目开发权改由竞标决定,之前的“认领”也就不作数了 。为了弥补开发商在前期的投入,德国政府在所有规划项目中,选取了前期开发商投入资金比较多的项目(大约占所有已被“认领”的项目数的一半),授予开发商“合法进入权”。未来,如果某个项目公开招标,拥有该项目合法进入权的开发商首先可以和其他开发商一样参与投标,如果未中标,则可以行使合法进入权,直接取代中标的开发商,获得项目开发权;但如果认为中标电价过低,也可以不行使该权利。 换言之,如果某个项目存在对应的拥有“合法进入权”的开发商,那大概率就不会有其他开发商去投标了。一来,别人前期花了钱,抢别人的项目说不过去;二来,赢了也会被别人拿走,白费力气。 在本次德国政府公布的3个公开招标的项目中,欧洲巨头Iberdrola拥有Windanker项目(O-1.3场址)的合法进入权;加拿大开发商Northland Power拥有2014年从RWE处收购来的Nordsee Two项目(N-3.8场址)的合法进入权。最近,两者先后公开表示,将如果未中标,将考虑行使自己的权利。 这么看来,时隔数年终于重启的德国海上风电招标,规模是不是太小了啊? 关键词:德国,竞标 作者 | 逐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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