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重工(南通)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象屿物流与华泰重工开展船舶代理出口业务过程中,因华泰重工逾期履行相关义务,象屿物流就此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厦门海事法院判定,象屿物流对被告华泰重工享有船舶垫款及其利息、代理费等到期债权总计约6,983万元人民币。被告南通华凯重工有限公司、霍起对上述全额到期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香港华泰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向隆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朱红兵、徐小寓对上述大部分到期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双方均已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