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同方江新中标承揽的台州市应急救助和清污两用拖轮举行签约仪式,浙江台州海事局副局长孔祥国与同方江新副总经理胡宪友,共同在该两用拖轮建造合同书上签字。
该型应急救助和清污两用拖轮,总长约45米,型宽约12.6米,型深约5.5米,设计吃水3.9米,采用前倾外飘式船艏,大圆角方型船艉,三层甲板室;采用双柴油主机驱动全回转Z型舵桨推进方式,航速不小于13节,自持力不少于15天,续航力1200海里,主要担任海上应急处置、人命搜寻救助、海上防污应急等任务。建成后将用于浙江台州港口及附近沿海海域救助拖带、溢油回收、海面溢油清除、对外消防、人命搜救、港口拖带等应急作业,满足近海航区拖带作业要求。 |